① 夫妻貸款屬於共同責任嗎離婚後要如何分配責任
貸款對於大家來說已經不陌生了,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接觸比較多的便是房貸和車貸,但是除了這類貸款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貸款。夫妻貸款當然屬於共同責任,需要一起去承擔,即使是離婚後也需要共同的去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婚後財產也包括貸款兩個人在婚後的貸款屬於兩個人的共同的貸款,只需要一起去面對和承擔的。夫妻一旦結婚就是一體的,誰也無法拋棄誰,利益都是放在一起的。只要貸款是用在了家庭上,大家都是用得上的就需要兩個人的一起還錢,不能說是其中一方的事情。
離婚也需要體面,不要讓兩個人帶著仇恨離開,屬於雙方的共同貸款主動地承擔就好了。兩個人走到離婚也是兩個人導致的,不要在最後的時候還埋怨對方,這樣會讓婚姻徹底的變得不美好。不管對方是多麼的差勁,都應該為婚姻畫上句號。
② 銀行貸款夫妻連帶責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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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丈夫貸款,妻子有連帶責任嗎
沒有
不管是哪類的貸款,都是必須要簽訂貸款合同的,在合同上如果只是男方簽字,女方並未知情的情況下,女方不用負任何責任,
一對夫妻名下有套房產,這套房產是屬於他們共有財產,那麼房產證上就會登記兩個人的名字,在房產局備案時,也是備案夫妻共有,沒人各佔50%的產權,如果說男方想把這套房產作為抵押,到銀行貸款,那麼就必須要女方簽字同意,才可以成功,如女方堅持不同意,不去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那男方根本不可能成功下款,
第一:女方不同意,房產局備案信息里,男方只有50%的產權,只有男方一個人簽字,產權比例不完整,不能作為抵押物,
第二:銀行會根據客戶的不動產,抵押物,評估報告收入情況等等綜合評分,給出客戶可貸款的額度,一般情況下,房產抵押,銀行給出的貸款額度是房產評估結果的60%到70%,根據各銀行規定判斷,這些手續的辦理,都是需要雙方全部同意才可以完成。
第三:還有一種就是擔保,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都可以為他人擔保,在銀行做貸款,這種貸款也必須是夫妻雙方同意之後,簽訂合同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於擔保人共同簽字,才可以生效,三個人缺一不可,不然這個貸款業務,都不可能辦理成功。
不過,夫妻自結婚領證登記開始,滿七年之後,個人名下財產均可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國有婚姻法有這條規定,但是,即使共有了,女方也不會承擔連帶責任,就算是企業倒閉等情況,國家查封一部分財產,也只能查封流動產,如公司等等,個人名下的不動產,國家是不會查封的,也不能查封,法規有規定,夫妻只有一套房產的情況下,在沒有觸碰國家法律的情況下,任何機構部門沒有查封權與拍賣權。
④ 丈夫貸款,妻子有連帶責任嗎
妻子只有舉證證明,丈夫所欠借款明確約定是其個人債務;或者證明,在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且第三人知道有這樣的約定,才能真正撇清與丈夫所負債務的關系。
⑤ 夫妻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夫妻另一方有責任嗎
夫妻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如果另一方知道並且允許,出現連帶責任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⑥ 民間借貸中夫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民間借貸中,夫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⑦ 貸款人無力償還其配偶有連帶責任嗎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的債務均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因此,配偶是要承擔共同給付責任的。
但如果另一方並不知情,並且貸款用於非法目的,不屬於共同財產所有,配偶方則無需承擔連帶責任。
⑧ 公司貸款法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夫妻另一方是否要承擔連帶責任
前一陣子「經濟與法」報道了一個相關的案例,
如果夫妻的另一方沒有花公司法人掙的錢,就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否則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⑨ 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法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夫妻另一方是否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這個問題中的法人是誰?公司才是法人,你說的是法寶代表人吧?
如果法寶代表人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提供了擔保,夫妻另一方無需承擔連帶責任,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只有處置自己那一部分的權利,沒有處置另外一方部分的權利。就象夫妻的共同財產:房產,沒有另一方的同意,單方面是沒有處置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