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微信可以查看公積金嗎 微信怎麼查看公積金
微信上是不可以查詢公積金的,有關公積金的查詢方法總結如下。
公積金查詢的方法有很多具體如下:
撥打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撥打公積金熱線,根據提示點擊自助查詢,點擊賬戶查詢輸入公積金帳號和密碼即可;
通過簡訊查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積金查詢格式要求編輯簡訊,發送至查詢號碼即可;
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職工本人查詢需攜帶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單位經辦人查詢需攜帶單位經辦人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原件、查詢職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受委託人查詢需攜帶受委託人持查詢職工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原件;攜帶資料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列印)公積金繳存歷史明細(超過近一年半)的,須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前往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可在5個工作日後領取查詢明細;
支付寶查詢公積金(部分城市不支持):點擊手機桌面的支付寶錢包按鈕,打開進入首頁;找到「城市服務」按鈕打開進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務」菜單中,找到「公積金查詢」按鈕;首次操作該項服務時,需要先進行授權確認;授權完成後,即可點擊「個人查詢」按鈕;按系統提示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密碼;進入界面後即可等待系統提供具體數據;
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賬號(身份證或公積金卡號)及密碼,進入賬戶詳細頁面;‍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網銀查詢:
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登錄成功後,進入的是網銀歡迎頁面,點擊導航欄「我的賬戶」欄目鏈接;進入「我的賬戶」頁面後,在左側功能菜單里找到「住房公積金」選項,點開「住房公積金」,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需要查詢的「我的住房公積金」、「查詢交易明細」和「查詢還款計劃表」。
② 我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買房,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余額嗎
根椐《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③ 父母的公積金我能貸款嗎
(招商銀行)由於各城市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是否有開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業務規定,您可以直接與當地網點個貸部門聯系確認!
④ 如何查親屬的公積金情況
住房公積金查詢的辦法: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賬號(身份證或公積金卡號)及密碼,進入賬戶詳細頁面;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網銀查詢;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登錄成功後,進入的是網銀歡迎頁面,點擊導航欄「我的賬戶」欄目鏈接;進入「我的賬戶」頁面後,在左側功能菜單里找到「住房公積金」選項,點開「住房公積金」,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需要查詢的「我的住房公積金」、「查詢交易明細」和「查詢還款計劃表」;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職工本人查詢需攜帶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單位經辦人查詢需攜帶單位經辦人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原件、查詢職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受委託人查詢需攜帶受委託人持查詢職工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原件;攜帶資料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列印)公積金繳存歷史明細(超過近一年半)的,須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前往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可在5個工作日後領取查詢明細;撥打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撥打公積金熱線,根據提示點擊自助查詢,點擊賬戶查詢輸入公積金帳號和密碼即可;通過簡訊查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積金查詢格式要求編輯簡訊,發送至查詢號碼即可;支付寶查詢公積金(部分城市不支持):點擊手機桌面的支付寶錢包按鈕,打開進入首頁;找到「城市服務」按鈕打開進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務」菜單中,找到「公積金查詢」按鈕;首次操作該項服務時,需要先進行授權確認;授權完成後,即可點擊「個人查詢」按鈕;按系統提示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密碼;進入界面後即可等待系統提供具體數據。
⑤ 我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買房,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余額嗎
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