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放高利貸違法嗎會受到什麼處罰
國家規定,公務員本人不能做和錢有關生意,,放高利貨是違法的,公務員參於放貸會受到降級使用,嚴重的調離原單位或開除公職。
❷ 公務員非法放貸合法嗎
首先,公務員參與正常民間借貸很正常。其次,既然你已說明公務員非法放貸,非法的當然不合法。
❸ 個人放貸合法嗎
當年借款有什麼手續嗎?例如借條、欠條等。
如有、再看上面的還款日期,根據具體日期計算,如超過還款期2年以上,
並在此2年內沒有再行追討欠款的依據,此欠款就超過了法律的時效期。
法院就不予支持了。
如沒有,且能提供討要欠款的相關證據,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你們可以憑借條、欠條等證據起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會予以支持,欠款會扣除已還款部分,然後歸還給你們,至於你們當
初約定的10%的利息,那部分法院不會支持的。利息會按當期銀行利率計算後支付給你們。
不知上述答復能否解決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再補充一點,個人放貸是違法的。個人放貸與私人間的拆借是兩回事。
現在國家正在逐步放開私人金融業務,不久的將來一切都會合法化,但絕不是所謂的高利貸!
補充:現在重要的是看借條上有沒有還款日期,如果沒有可視為「不定期還款」。
如果有還款日期則另當別論,依據是民法通則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訴訟時效是從約定的還款日開始計算兩年內,超出兩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關於利息問題,不知你當初借貸時銀行同期利率是多少?如果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後,法院不予支持。
依據是《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❹ 公務員個人放貸款40萬給別人3分錢利息合法嗎
其一,公務員放私貸本來就是不合法的;其二,利息已超出規定的利率,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公務員違法參與經商取得的收益處置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三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違紀的財物,除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由處分決定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特別是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實踐中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由於缺乏相應的行政紀律懲戒規定,使得一些違背公務員職責的行為沒有受到應有的懲處,嚴重影響了行政紀律懲戒作用的發揮。
(4)公務員個人放貸款違法嗎擴展閱讀:
第五十三條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違紀的財物,除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由處分決定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應當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屬於國家財產以及不應當退還或者無法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繳國庫。
第五十四條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五條本條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貪污賄賂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❺ 國家公務員放高利貸是否違法
放高利貸本來就是違法的事情,身為國家公務員,放高利貸更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❻ 公務員個人放貸款40萬給別人3分錢利息合法嗎
公務員個人放貸40萬,給別人三分錢的利息,這是違反公務員守則的。
作為公務員,不得從事個人放貸業務,這是嚴重違反了公務員的守則,應該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放貸數額巨大,應該給予停職處理。
❼ 放貸款犯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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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特徵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
1、行為人有違反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紀律的行為;
2、有違法發放貸款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的後果發生;
3、行為人違法發放貸款的人是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才能構成本罪主體外,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上的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反國家金融及貸款管理制度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為。
❽ 公務員放貸違法嗎
普通借貸是可以的,但如果是高利貸,是違法的。公務員法明文規定禁止公務員從事營利性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二)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三)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六)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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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義務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❾ 公務員自己放高利貸違法嗎
公務員放高利貸屬於違紀行為,擁有確鑿證據後可以上告中紀委。
公務員違法違紀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三)違反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後果的
(四)以暴力、威脅、賄賂、欺騙等手段,破壞選舉的;
(五)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的;
(七)未經批准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
(八)其他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