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5年太倉公積金新政策出台以後夫妻其中只有一方能用公積金貸款最多可以貸多
太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同時按以下4種方式計算,取最小的一種為最高限額:
(1)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貸款的,其貸款額度可適當上浮,最多不超過3萬元;
(2)貸款年限按照月還款額度不應超過月繳存基數的50%確定;
(3)屬首次貸公積金的:9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普通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住房總價的70%,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普通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住房總價的80%,二手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住房總價的70%;屬於第二次貸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住房總價的30%。
(4)貸款最高限額,雙方符合申貸條件的,購新房最高可貸50萬元,二手房最高可貸35萬元;單方符合申貸條件的,購新房最高可貸30萬元,二手房最高可貸21萬元。
⑵ 太倉市公積金個人最高能貸多少
個人最高能貸45萬元。
⑶ 想問下太倉公積金最多貸多少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細則》:
第十條 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提供以下兩種計算方法,由借款申請人選擇:
(一)按個人賬戶余額的倍數計算。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倍)。
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貸額度可上浮最多不超過3萬元。
(二)按還款能力計算。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規定比例)×12(月)×貸款期限(年)。
第十一條 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還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超過貸款最高限額。
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5萬元。
2.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內的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貸款最高限額為住房總價的80%。
(二)不超過住房總價與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三)選擇按個人賬戶余額的倍數計算可貸額度的,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的本金和利息),應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⑷ 太倉買房公積金能貸多少款,多少年,公積金里有15500元。
1,貸款多少是按照房款多少決定的。
2,多少年是按照退休年齡計算的。
3,公積金可以用來買房,也可以用於還貸和支付利息。
⑸ 太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限是多少
家庭貸款限額70萬元,個人貸款限額45萬元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可貸款額度為貸款者和參與計算可貸款額度的共同貸款者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其可貸款額度可上浮不超過3萬元。
2)或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是由職工自願選擇的。按照職工的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為:貸款者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年限。
3)家庭貸款限額70萬元,個人貸款限額45萬元
公積金貸款指的是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