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下列關於個人抵押授信貸款貸後檢查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答案】C
【答案解析】根據相關規定,對正常、關注類貸款可採取抽查的方式不定期進行,對次級、可疑、損失類貸款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貸後檢查。所以A、B、D三項說法正確,C選項說法錯誤。
『貳』 在貸後檢查階段,銀行應做到哪些
是否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貸款是否能收到預期效益; 企業產供銷及市場情況有無意外變化; 企業流動資金是否完整無缺; 抵押品是否保持完好。貸後檢查是事後信貸監督,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對貸款質量管理起著重要的作用。
貸後管理也叫授信後管理,具體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自貸款發放後或其他信貸業務發生後,直至本金利息收回或信用結束的全程信用管理。貸後管理是銀行信貸業務的最終環節,也是重要環節銀行貸後檢查的要點包括:
1、日常管理,是對發放的貸款進行跟蹤管理、查詢分析,具體包括貸款台賬、貸款日常通知以及質(抵)押物保管、貸後檢查(主要是資金用途)直至貸款本息結清。
2、清戶撤押,在借款人如期還清貸款本息後,信貸部門應銷記「抵押物及權證登記簿」,並出具書面材料通過會計部門和保管部門,這兩個部門驗證無誤後辦理清戶撤押手續。
3、檔案管理,信貸經辦人員在辦理每筆貸款後,應定期對收集齊全的材料進行整理,合同正副本應分別交由檔案管理員、信貸部門專人保管,在收回貸款本息後,將檔案全部歸檔交由檔案管理員保管。
相對於貸時審查和貸款審批環節而言,目前貸後檢查工作沒有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基本上是由信貸經營部門負責。由於信貸經營部門同時還肩負信貸營銷、企業存款、收貸收息、壓逾盤活及其它一些基礎工作,任務比較繁重,在協調處理各種工作及業務關系時難免有時會忽略貸後檢查工作, 沒有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 因而降低了貸後檢查工作的質最
對信貸從業人員如何進行貸後檢查工作培訓小夠。「質從人起」和「以人為本」是一項基礎管理理念,尤其是在貸後檢查管理工作中,人的素質尤為重要。它要求貸後檢查人員知識面廣泛,不僅要了解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而且要具備一定的企業經營管理常識和財務知識。
其次,面對調查掌握的大量信息資料,貸後檢查人員要有較強的綜合判斷分析能力和及時發現風險的能力,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要增強這方面的能力,單純依靠信貸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自我提高是不夠的,還需要加強這方面的培訓。
『叄』 大額貸款貸後檢查怎麼寫
貸後檢查表具體內容
關於 的貸後調查報告
本人於 年 月 日會同 同志對 經營情況、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及抵押擔保能力作了現場與非現場的貸後檢查,現將有關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截止調查日止,該戶在我社貸款 萬元,用途為 ,貸款方式為 。
一: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借款人 系 縣 鄉(鎮) 村(居委會)人,現年 歲,主要從事
。
二、借款人的財務狀況。
(一)、經實地調查核對,至 年 月末,該客戶個人總資產 萬元;總負債為 萬元,資產負債率為 %。
(二)、借款情況:
1、在他行或個人借款總額 萬元。
2、結欠我信用社貸款及保證、抵押情況
該戶在信用社貸款共 筆、金額為 萬元。
其中:(1)有 筆、 萬元為擔保貸款。
擔保方情況:
從檢查情況來看,擔保人的生產經營情況 (正常、不正常),財務狀況 (正常、不正常),擔保人與借款人關系 (正常、不正常), (有、沒有)發生影響信用社債權安全的重大事項。
擔保 (有、無)風險。
(2)有 筆、 萬元為抵押貸款。
抵押物情況:
從檢查情況來看,抵押物保管、保存 (是、否)完好,抵押物現值 (有、沒有)重大變化,抵押率 (是、否)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
抵押 (有、無)風險。
三、非財務分析
行業風險分析 該戶屬於 行業,目前該行業的行業周期是 (萌芽、成長、成熟、夕陽)行業。
結論:該企業目前行業風險度 (很高、一般、不高)。
管理風險分析 管理風險分析:①從該戶的管理素質和經驗來看,該戶 畢業,文化學識水平 (較高、一般、較低),管理和經營經驗 (豐富、一般、較少),且各方面誠信度 (高、一般、低)。
結論:該戶目前管理風險度 (很高、一般、不高)。
經營風險分析 經營風險分析:該戶目前生產經營情況 (良好、一般、較差);產品銷售情況 (良好、一般、較差),貨款回籠率為 ;贏利情況 (良好、一般、較差)。
結論:該企業目前經營風險度 (很高、一般、不高)。
還款意願分析 還款意願分析:該戶從與信用社發生信貸業務以來,貸款本息 (有、沒有)逾期現象。
結論:該戶還款意願 (好、一般、差)。
四、本筆貸款的目的(用途)真實性確定:
該筆貸款主要是用於 ,經查本筆貸款用途 (真實、不真實)。
五、調查人綜合性意見:
該筆貸款經調查人調查認為:
貸款風險點及風險防範措施:
人鄭重聲明:對上述調查情況的真實性及調查結論負責。
調查人簽名 A:
B:
日期: 年 月 日
『肆』 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的貸前調查、貸款審查、貸後檢查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什麼
銀行所說的"貸款三查制度":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
所謂貸前調查就是在發放貸款前對借款的收入情況、還款來源、擔保等情況進行系統的調查;
貸時審查就是在發放貸款時,經過貸款調查人員進行詳細的貸前調查後向審核部門提供借款人申請借款的相關資料及調查報告等文件,再由貸款審查人員進行嚴格的審查;
貸後檢查就是在發放貸款後定期對借款人進行跟蹤調查,以確保貸款的安全。
『伍』 銀行個人貸款有哪些風險防範措施
1、加強准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許可權;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2、加強預警監控。風險預警是防範信貸風險的一項重要舉措。良好的預警機制,可以前移風險關口,達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效果。要實現「多渠道」預警,創新信貸風險監測預警手段,綜合運用信貸管理系統、專業統計報表以及各類媒體獲取風險信息和數據,構建風險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形成「多角度觀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傳遞」的工作局面。要實現「零距離」預警,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監測指標體系,提高監測的真實性、時效性、准確性。
3、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通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4、加強貸後管理。貸後管理就是要不斷發現營銷機會和客戶風險預警信號,不斷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對策並付諸行動。要建立貸後管理考核體系,把客戶檢查過程、信息分析過程、預警預報過程、客戶退出過程等納入信貸工作整體考核范疇,針對每個管理環節和要素制定考核標准和依據,促使貸後管理人員經常、自覺、深入地實施貸後管理,讓概念化的管理具體化。要建立差別化的風險監控制度,在密切監測風險變化的同時,做好對邊緣貸款的動態跟蹤和監測,制訂完善的風險監控方案,及時化解潛在風險。
5、培育合規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規章制度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於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製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准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陸』 將個人房產抵押貸款給他人時需要防範哪些方面的風險
房產抵押貸款的風險
一、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
(一)租賃權對抗的風險
1、抵押物難以處置。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銀行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
2、租金收入難以獲得。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前,如果與抵押房產承租人簽訂時間較長的租賃協議,並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賃費;或者借款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出租給關系人,銀行將很難獲得租金收入用於還貸。
3、抵押物拍賣價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還貸,銀行有權處置抵押房產用來歸還貸款。當銀行拍賣抵押房產時,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承租人具有優先購買權,將可能採取措施故意壓低房產的拍賣價格。
(二)抵押登記權的風險
1、「一物多押」的風險。《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後,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
2、土地使用權的風險。銀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時,如果只是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而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抵押的房產將無法處置變現。另外,我國法律規定:集體土地不可以用來抵押。因此,農村的集體土地如果用來辦理抵押貸款,必須轉化為國有土地。
3、登記期限的風險。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如果將貸款的期限與抵押物登記的期限設為一致,一旦貸款到期無法收回,抵押登記也將到期,銀行將無法處置抵押房產。
(三)土地性質引發的風險
1、土地使用期限。我國目前的土地性質分為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土地性質不同處置難易程度也不同。劃撥土地是國家在實行土地出讓制度前實行的由政府部門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出讓土地則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向國土資源部門支付土地出讓金,這樣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屬於住宅類土地的使用期限為70年,屬於工業類土地的使用期限為50年。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如果不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將給處置土地上的房產埋下隱患。
2、處置費用。對於出讓土地性質的房產交易,由於房地產開發商此前已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時不需要再交費;屬於劃撥用地性質的房屋土地,處置房產時需要向國土資源部門補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如果不注意土地的性質,將可能增加處置抵押房產的費用。
(四)土地用途變更的風險
出讓土地根據用途不同有很多種,其價值是完全不同的,特別是工業、倉儲等一類的出讓地,由於其取得成本低廉,如果能夠轉變為住宅、商業、旅遊、娛樂等用途的經營性用地,其價值是數倍的增長。根據《土地管理法》第56條規定,建設單位確需改變土地建設用途的,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借款人在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後,如果私自變更土地的用途,如將倉庫用地變更為娛樂中心用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銀行將無法處置抵押房產。
(五)在建工程抵押的風險
1、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中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依照《合同法》第286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按照上述規定,在建工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的優先受償權,這不利於銀行處置抵押房產用於歸還貸款。
2、稅收優先權。《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稅務機關征稅款,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規定表明,只要納稅人欠繳稅款的行為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擔保之前,即納稅人欠繳稅款在先,以其財產設定擔保在後,稅收就優先於擔保物權這種私權力。
(六)共有財產抵押的風險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規定,共有財產進行抵押時,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借款人用共有財產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如果銀行沒有要求借款人和財產共有人共同簽字,就會自動喪失抵押權,從而形成風險。
(七)抵押房產評估價格的風險
目前,評估機構管理不規范,在房產評估價格上有時不公正,往往根據評估的用途抬高或降低估價。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支付,評估機構可能故意抬高房產的評估價格,讓借款能夠申請更多的貸款;當銀行拍賣用來抵押的房產時,評估機構又會故意降低房產的評估價格。
(八)房產處置執行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司法解釋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根據該規定,如果借款人用唯一的一套住房辦理了抵押貸款,即使到期不還貸,法院、銀行也無權處置抵押物。
二、防範房產抵押貸款風險的對策
(一)深入調查,防止「先租後抵」
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前,要認真做好貸前調查工作,詳細了解借款人用來抵押的房產是否已經租賃他人。對已經出租的房產,銀行不予辦理抵押貸款,防止出現「先租後抵」問題。當然,如果出現「先抵後租」的情形,即抵押人在設定抵押權後,又將抵押物出租。在這種情況下,已登記的抵押權的效力優先於租賃權,銀行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二)認真辦理抵押登記
銀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前,要調查清楚抵押的房產是否屬於「一物多押」?如果屬於「一物多押」,銀行要經常開展貸後檢查,掌握借款人和抵押房產的情況,一旦出現影響貸款歸還的不利因素,及早採取有利措施,盡量減少貸款損失。辦理抵押貸款時,銀行應要求借款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便於處置變現。房產抵押登記的期限比抵押貸款的期限要長,銀行應有充足的時間處置抵押房產。
(三)注意土地的性質和使用期限
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前,要調查清楚房產所佔用土地的性質,對於出讓土地要分清是屬於住宅類還是屬於工業類。根據土地的性質,查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到期,對即將到期或已經到期的土地,其地上附著物不得辦理抵押貸款。對於劃撥用地性質的房屋土地,銀行應與借款人簽訂合同,要求借款人在處置房產時補交土地出讓金。
(四)加強貸後檢查,防止土地用途變更
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前,應查看土地使用證上填寫的土地用途與借款人實際使用用途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不予辦理抵押貸款。即使辦理前一致,銀行也應在貸款發放後進行貸後檢查,查看借款人土地實際用途是否發生變更,根據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五)對在建工程抵押貸款重點管理
由於在建工程具有特殊性,在受償權上不利於銀行,因此,銀行應適當降低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數量;對發放的在建工程抵押貸款,銀行應進行單獨管理,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賬戶設在本行,往來款項要通過本行辦理,隨時監督借款人資金使用情況。
(六)共有財產抵押要求所有財產共有人簽字
銀行在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應通過房產證和其他途徑詳細了解房產的實際所有權情況。對共有財產,要真正掌握究竟有多少個財產共有人?財產共有人是否同意用房產抵押辦理貸款?只有經財產共有人全部同意,銀行才可以給予辦理,同時還應要求所有財產共有人共同簽字。
(七)銀行應培養自己的房產評估師
為准確獲得抵押房產的評估價格,銀行應主動培養自己的房產評估師,對抵押房產作出公正、公平的估價。雖然銀行無權決定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所作的估價,但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評估價格確定貸款發放的額度。在房產評估中介機構作出評估報告後,銀行內部的評估師應對抵押房產進行二次估價,根據自己的評估價格,按照一定的比例確定實際發放貸款的金額,掌握貸款發放的主動權。
(八)調查清楚借款人的房產數量
銀行發放房產抵押貸款時,應詳細調查清楚借款人的實際房產數量,查看有無弄虛作假、欺騙隱瞞的現象。如果借款人僅有一套居住房屋,銀行一律不予辦理抵押貸款;如果借款人有多套居住房屋,但存在法律糾紛,銀行也不能辦理,應在法律糾紛解決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辦理。
(九)重視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
銀行發放房產抵押貸款時,不僅要考慮借款人的第二還款來源,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視第一還款來源;不僅要對借款人進行擔保分析,而且要對借款人進行財務分析、現金流量分析和非財務分析,對借款人經常開展貸後檢查,動態反映貸款形態,從根本上提高房產抵押貸款的質量,有效防範房產抵押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