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行為貸款,且個人在外亂消費,還不上。夫妻另一方需承擔嗎
個人貸款,不是用於家庭生活、生產的,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參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B. 信用貸款本人還不上,配偶要還嗎
如果是婚後的話,法院執行是要配偶還部分的。
C. 夫妻做貸款還不了怎麼辦
貸款還不上了,如果銀行起訴,法院可以查封你的財產,記錄你的信用不良,如果數額較大而你的財產執行不了,則有可能判刑入獄。
建議與銀行及時溝通,不要定性為騙貸。然後制定還款計劃,讓銀行放款還款期限。盡量協商解決。
D. 夫妻貸款還不上怎麼辦呢
請律師幫忙分析一下:
50多歲的夫妻,現在雙方名下都沒有房產,唯一的一套房子現在在兒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個吃喝嫖賭之人,自從結婚後就一直瞞著家人在外借債,也不告訴我們用在什麼地方,出於家庭觀念還為了兒子,我屢次幫他還債。但他卻不改正,直到幾年前,他又累計欠下了10多萬,甚至還有高利貸。我想和他離婚,甚至鬧到法院,但他卻死活不肯離,我再次妥協。最後,我把房子賣了,還掉貸款還有20多萬,拿一半給他去還債,另一半重新貸款買房,但因為不甘心把錢給他還債,所以口頭約定他的一半(賣房子的錢)給他還債,另一半是屬於我的,用來買房子,要是將來他再犯錯要離婚,那麼這房子是屬於我的,他也答應的。安全起見,我用兒子的名字貸款購買了現在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但是貸款是我們在還。
問題1:如果法院判我們離婚了,那麼房子(兒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嗎?還是完全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
E. 夫妻一方銀行貸款還不上能影響另一方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其中一方貸款逾期可能會對另一方產生不良影響:若有一方貸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還貸能力差,從而拒絕貸款。因此,夫妻二人應當按期還款,以保障自己的徵信,不為另一方增添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F. 夫妻一方個人貸款如果還不上會封婚後的房子嗎
如果夫妻一方個人的貸款,另一方並不知情,也沒有用在家庭上,這只能屬於個人的行為。在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封婚後夫妻共有房產的。
G. 夫妻一方銀行貸款還不上能影響另一方嗎
影響的。因為夫妻一方貸款還不上,銀行會起訴你的,判決後這個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就會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