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給父母做房子共同還款人,自己再貸買房子屬於二套房嗎
1、房子寫你父母名下,當然不算你的購房記錄。
2、如果你是作為共同還款人,那你的徵信看不到這筆貸款,如果你是擔保人,徵信會顯示你為別人擔保了一筆貸款,一般不會影響你辦理住房按揭貸款,但是如果你去辦理經營性貸款的話,擔保貸款算負債,會有一點影響。
㈡ 婚後父母幫助還清貸款,算個人財產嗎
㈢ 替父母貸款買房算不算自己的第一套房
如果05年拿房子作抵押是商業貸款,只是作抵押並不是享受第一套房子優惠政策。又把第一套房子賣出再買,我認為這是第一套房,
㈣ 房產證是爸媽的,房貸又是自己還,這房子算誰的,還能不能分另外一個人
房產證上寫的你父母的名字,那房子肯定是你父母的了,法律上肯定是這么規定的。如果房貸是你自己在還,你就應該把繳費的憑證放好,以後可以證明房子你也有一份。至於其他人是沒有資格要求分房子的。我是這么理解的。
㈤ 女方沒結婚前貸款給父母買一套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那還是父母的房子嗎
這一些都是屬於這一個女人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的,之後還的那一些工資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他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
㈥ 給父母買房子,子女還貸,可以嗎算二套房嗎
你父母具備在武漢買房的資格嗎?具備就可以買房,但是只能以他們的名字貸款或全款。如果以你的名字貸款,那房產證就是你的名字,不會寫成你父母的名字,那就是二套了。還有種可能,就是房本上寫你和你父母仨人的名字,等貸款還清後,再把你的名字去掉,這樣房子就變成你父母的名字了。這也是二套。
㈦ 自己幫忙爸媽還房貸 正常么
很正常,孝順父母的表現,值得認可。但首先你得自己有能力,而不是逞強。另外,如果你已經結婚了,那麼你的經歷,已經獨立,而且你的錢財支配也需要得到你老婆孩子的知曉,以免引起家庭糾紛。本來是件好事,鬧得家人不愉快,那就適得其反了。
還有一點,你是獨生子女嗎?你現在幫父母出錢,會不會以後也想要一定的回報,比如父母哪天去世了,這個房產可以留給你。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那最好提前做好准備,有些父母可能會偏袒發展差的那個,後期引起兄弟姐妹反目,你有理卻不被認可,那也是蠻慘哦。如果你條件很棒,無求回報,那就無所謂了。
㈧ 幫父母還房貸,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管是男方的父母還是女方的父母,只要幫助還房貸,這將成為婚後共同財產。
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㈨ 幫父母還房貸,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除父母還房貸當然不是共同財產了,不過一般情況下,很少會有人去幫父母還房貸的,尤其是結婚以後,結婚前化還是可能的,婚後一般很少。
㈩ 上班後幫母親還房貸要求房子是自己的應該嗎
不應該 因為父母養你這么大你要感恩父母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不能,像父母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