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出首付而且還貸款,但是因為年紀原因房產登記在已婚兒子名下,屬於兒子夫妻
只要你有付款記錄,能夠證明這個錢是誰付款的,房子你是有份的但是你兒子也有一部分房權,只要房產證上沒有兒媳婦的名字還好處理的
② 婚後父母首付並且還貸款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需要看房產證登記人名字來定住房產權。
如果房產證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購買,所以住房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歸登記人個人所有,另一方的權益是自領取結婚證起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若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名字,那麼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倆共有,一人一半權益。離婚時可以協議平均分配住房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③ 我貸款買房,父母出一半首付錢,當時沒有寫借據,現在離婚財產怎麼分
是結婚前(以領取結婚證時間為准)買的,還是這之後買的?
新婚姻法的解釋:如果當時房子全款100萬,首付20萬,父母給出了10萬(等於總房款的10%),現在離婚時,房子市值500萬,父母可以主張仍然拿回現房價的10%即:50萬;前提是你能拿出相關證據證明父母確實給過一半首付的錢,這樣法院會支持你的主張的
這么專業的問題,沒有懸賞分呀??
④ 我貸款買房,婚後父母出一半首付錢,當時沒有寫借據,現在離婚財產怎麼分,父母出的錢能否分的財產
我個人認為,離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同時,他人財物權利人有權取回。
這里要分清兩個概念,第一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就是他人財產包括哪些。
核心問題是,婚後父母處的一半首付錢的性質。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四款中的但書中涉及的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解釋二中 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了父母關於房屋出資的具體情形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好,法條援引完畢,說一下你的情況。適用婚姻法解釋二十二條第二項。
婚後父母出一半首付錢屬於贈與,那個是贈與你個人還是贈與你夫妻二人,就要看是否父母明確表示了。未表示,則默認贈與你夫妻二人。明確表示了,需要提供無利害關系第三人證言以及父母的確認。
如果是贈與你個人,則父母出資為你個人財產,需要從家庭現有財產中劃撥出來,不能記為夫妻共同財產。你個人,為被贈與人。是為財產所有權人。
現在,是否明白?父母是不能分得財產的。但是你個人需要把那些錢取回。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最後嘮叨一句:花好月圓人團圓。能夠維持婚姻的就盡力去爭取。是在不能將就的,就好合好散。大家互相諒解,為你們曾經的婚姻,曾經的愛情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不要在生命中留下遺憾
⑤ 父母和我各出一部分首付購買的房子,貸款由我償還。請問這個房子是誰的是父母的還是我的不談離婚問題
一,清官難斷家務事,別人說的不一定正確,因為家庭不是一個完全講理的地方,是一個講情的地方,家庭情大於理。
二,拋開家庭來講理講法:①房子依法依理屬於兒子的。依理父親肯定是協助兒子買房,產權證應該是兒子名字,如房產證名字是兒子,依法房子是兒子的。②父母出了部分錢,房子歸兒子,兒子應當連本帶息償還給父母,按父母所出錢占房子總價錢的比例把房子增值部分分給父母(假如房子當時總價100萬,父母當時出了20萬,父母的錢佔了百分之二十,現在房子市值150萬了,增值了50萬,這50萬的百分之二十應付給父母,就是10萬,你把20萬本金加利息加10萬元增值都付給父母,房子是你的,房子與你父母就毫無關系了),房子是你的了。這是拋開家庭講理講法的演算法。如果兒子像兒子媳婦像媳婦,家庭里通常是不會這么算的,兒子兒媳孝順,父母通通都是給了,遇到父子這么算,很多話就不想說了,說了,網路就會刪除這答案了。
⑥ 婚後買房,首付是我們夫妻二人和我的父母各出了一半,貸款也是一家一半,房產證上寫的是我一個人的名字。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的妻子承認買房的時候你父母出錢的話,可以有保障的。
⑦ 父母出首付而且還貸款,但是房子登記在已婚兒子名下,怎麼留證明來確定不是夫妻
第一,保留付款發票
第二,保留還貸證據
第三,和兒子立公證書。在公證處簽訂公證協議,裡面的條款必須要有「本房屋是由父親xx母親xx出首付xxxxxx元,還貸款xxxxxxx元,附單據x份,兒子從未出資,兒子(和婚內配偶)、兒女擁有居住權(房產證有父母保管),未經父母許可,不得買賣、抵押(貸款),兒子離婚,本房子不屬於婚內財產不得參與分割,否則以不當得利進行起訴」
⑧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買房,並還貸款,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會不會被認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雙方之間沒有明確的協議的話,婚後的所貸款的部分,應該是屬於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財產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女方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因為: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體 財產分配與擁有情形時,較清楚是去 去 問哈 律-師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