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證明借款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如果說夫妻間的共同生活費用沒有雙方簽字認可的收支明細,就難以證明借款使用的用途。在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借貸款項都是夫妻共有的。
『貳』 如何證明貸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你好,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是默認的無需證明的,貸款沒有或者沒有全部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才是需要證明的,這個證明非常難。
『叄』 我如何證明丈夫的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於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
(3)怎麼證明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肆』 請問女方如何舉證未動用婚內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首先,你需要就你對貸款是否知情進行舉證,如果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偽造簽名可以通過筆跡鑒定舉證。其次,如果貸款確實是你自己簽的字,那就需要根據貸款的用途來證明貸款並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伍』 怎麼舉證夫妻之間債務沒有用於共同生活
一、《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依此規定,若債權人主張共同債務,需證明債務人夫妻是否合意舉債或該筆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現實生活中,債權人可以通過要求債務人夫妻共同簽字來確認債務人夫妻是否合意舉債,但對於一方舉債後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則毫無辦法,債權人對此很難舉證,造成很多共同債務無法認定,法律在此喪失了應有的公正性。
二、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此規定將該債務是否用於債務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的舉證責任分配給債務人夫妻,並且已明確表示出債務人夫妻無舉債合議。根據舉證責任規則,這一規定適用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均無法證明該筆債務是否用於債務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債務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或債務人能夠證明該債務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直接適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條即可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如果此時還機械地堅持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那麼債務人不但要證明該筆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還要證明夫妻雙方沒有舉債合意,明顯違背立法本意,顯失公平。
『陸』 如何證明貸款不是用於家庭共同支出
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是默認的無需證明的,貸款沒有或者沒有全部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才是需要證明的,這個證明非常難。想要證明貸款不是用於家庭共同支出除非時時刻刻記錄好每一筆錢的來源於去向。
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
拓展資料:
一、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銀行無抵押信用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無抵押信用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四、一般貸款的步驟是你提交個人貸款需求和大概資料給銀行或者貸款產品代理機構,然後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貸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並安排專人聯系貸款申請者,聯系後如果通過初審,然後再指導貸款申請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後再審核,最終達成貸款放款。貸款的具體步驟、申請條件、利率、申請額度等針對每個人或者企業的情況各不一樣。一般具體的貸款利率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如申請人的個人或企業的資質、抵質押物等擔保情況、資金機構的性質等。
『柒』 怎樣舉證某筆債務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開支
原告應承擔借貸關系成立並生效的舉證責任。舉證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需要針對對方所述借款用途提出反駁依據。你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2014年第12期(總第218期)第28頁至30頁
上海長寧區法院 2013年4月19日判決「趙某與項某等民間借貸糾紛案」。該案確立了如下原則:
一、夫妻一方具有和第三人惡意串通、通過虛假訴訟虛構婚內債務嫌疑的,該夫妻一方單方自認債務,並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對借貸關系成立並生效的事實應承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人配偶未參加訴訟且出借人及借款人均未明確表示放棄該配偶可能承擔的債務份額的,為查明案件事實,應依法追加與案件審理結果具有利害關系的借款人配偶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以形成實質性的對抗。
三、出借人僅提供借據佐證借貸關系的,應深入調查輔助性事實以判斷借貸合意的真實性,如舉債的必要性、款項用途的合理性等。出借人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借款交付事實的,應綜合考慮出借人的經濟狀況、資金來源、交付方式、在場見證人等因素判斷當事人陳述的可信度。對於大額借款僅有借據而無任何交付憑證、當事人陳述有重大疑點或矛盾之處的,應依據證據規則認定「出借人」未完成舉證義務,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仍有疑問,可追問,滿意請採納!
『捌』 如何證明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除非是結婚前的,否則任何證明似乎都無濟於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