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車貸款時為什麼需要夫妻雙方均到場
買車貸款對於結了婚的貸款就是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夫妻到要求首肯,所以需要到場。
一、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1條的規定,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於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可見,夫妻共同債務有兩個條件,一是時間條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二是目的條件:為了共同生活。
二、關於房屋
按揭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第23條的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根據您的敘述,男方在結婚前出資11萬元首付款所購房屋屬於其個人財產,尚欠15年的銀行貸款也屬其個人債務,
㈡ 買車貸款為何要夫妻都到場
是買車貸款有時需要單身證明。買車貸款都需要單身證明,因為如果不是單身就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這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單身就不涉及共同債務問題,所以得用單身證明。
《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如果是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貸款的話是需要雙方夫妻都必須到現場的,就拿房屋貸款來說吧,因為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屬權的財產,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貸款要由雙方共同承擔,所以貸款機構需要雙方提供各自的工作證明和銀行流水證明;
從而保證貸款能夠足額償還本息,而且雙方購買的房產屬於共有財產,都有承擔還貸的義務,所以在貸款辦理貸款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簽署的合同都必須由夫妻雙方共同署名,雙方擁有共同的權利,誰都不可以替代誰,但是如果夫妻當中確實有一個因為某種情況不能到場,也需要委託他人進行辦理,並出具委託書。
㈢ 汽車分期貸款需要夫妻一起去嗎
車貸是否需要夫妻簽字具體要看貸款申請人是誰,車貸申請人可以是夫妻一方,也可以是夫妻雙方,若是雙方共同申請的,就必須要夫妻雙方簽字才可以。
㈣ 貸款買車一定要夫妻倆人都簽字嗎
一、貸款買車一定要夫妻倆人都簽字的,已婚購車的,該車輛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申請購車貸款是以家庭為單位的。
二、依據《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㈤ 貸款時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嗎
必需,如果不能親自到場,可以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夫妻共同共有房產的,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寫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帶齊所需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提前約定好份額
對於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權。但對於實行財產AA制的夫妻,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寫明。
准夫妻共同買房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
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有一些夫妻約定共同買房,由於男方出的錢多,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後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裡要部分資金把房貸提前還掉,這種情況下需要注意,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權是以登記為准,如果還款雙方沒有約定相關合同,房產證上寫的男方的名字,那麼房子權仍是男方。
房產證更名注意事項
沒有貸款的房屋,夫妻雙方任何時候都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更名(包括加名、減名)。但是,貸款尚末還清的房屋,可不是這么簡單就能加減名字的,一般不能變更房產證的的名字,這還需要銀行同意。
你需要首先到貸款銀行,憑結婚證向銀行提出增加共同還款人,將對方的名字加入到貸款合同中的還款人中;然後銀行會變更房屋抵押權證上抵押人的名字(增加對方的名字)。但是這一步需要銀行同意。
由於抵押人更名視同過戶,貸款尚未結清,抵押權未注銷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因此,房產證上是不能增加或者減少名字的,如您確實需要辦理,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結清貸款後可以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增加或減少名字。
㈥ 辦理車貸時需要夫妻雙方都需到場嗎 / 汽車消費貸款
是的,車輛做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出面。
需要攜帶的材料如下: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大綠本、行駛證、大票、銀行流水、收入證明等其他所要求的資料;
辦理條件:需要夫妻雙方出面、車輛年限以及行駛公里數的要求、徵信情況良好;
流程:遞交申請資料,貸款機構核實,簽訂合同,放款,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