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如下:
一、購買已和當地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項目儲備簽約的樓盤住房,繳購房預付款,草簽購房合同。
二、到當地房管部門開具《住房信息查詢函》,到當地人行開具夫妻雙方的《個人信用報告》。
三、在樓盤銷售中心、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貸款銀行或直接到當地政務中心公積金窗口領取《個人公積金貸款申審表》,據實填寫所購住房信息、個人信息、申請貸款信息(貸多少、期限多長,根據自己的家庭收入、還款能力,自己盤算)、擔保信息等內容,粘貼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附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單位蓋章,交樓盤銷售中心轉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直接交政務中心公積金窗口待審。
四、待公積金管理中心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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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准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b、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c、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d、購房合同;
e、結婚證;
f、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3、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4、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
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所以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
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5、「主貸人」的身份,一定要確定好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
因為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③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及注意
第一,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須兩個人都來,這是第一點要注意的。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第二,要帶齊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第三,提前約定好份額
對於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如果說是准夫妻,還沒有領結婚證,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因為還沒有領結婚證。那麼,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如果是由於之前不了解政策,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
④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簽約雙方必須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身份證件、收入證明、首付款證明材料等。
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主借款人(主貸人);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借款人」。
所佔份額提前定好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⑤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夫妻共同貸款的好處
①擴大貸款額度,減輕經濟壓力
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不滿足要求就不能貸款。但是如果兩人共同貸款就會輕松許多。
例如:小李准備買房,申請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000元,而小李的月收入在5000元,所以不符合銀行的這項要求。但如果夫妻一起貸款,兩人的月收入加起來必定超過6000元,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而且二人共同還貸,經濟壓力也比較小。
②公積金貸款省利息
由於房價較高,所以有時候公積金貸款並不夠用,夫妻一起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擴大公積金的貸款額度。
注意: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