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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婚後加了女方名字

發布時間:2021-11-16 17:53:25

①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後加我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②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新婚姻法,這種方法行不通了,因為新婚姻法規定,由父母出資買的婚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為子女個人財產。對於將要結婚的新人來說,現在合理的方法就是,雙方共同出資,寫雙方名字,然後共同還貸。房屋產權屬於兩人,誰也不佔誰便宜。
但是新人情況千差萬別,並不能一概而論,買婚房哪種情況寫誰的名字不吃虧?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2015新婚姻法幾點重要前提需要掌握: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以上是婚房寫名字的的幾大基本前提。掌握了基本前提,我們來看看不同的加名情況其涉及的權益分配是怎樣的——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五種署名情況對應房產分配情況:
第一、寫「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但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的自然增值也屬登記方所有,但若該房產婚後用於出租,則租金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已經購買了婚房想重新加名字,有哪些流程哪些手續: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
新婚姻法出台以後,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房產證加名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還得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
一: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 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後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二:加父母子女或無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
需要加子女或父母名字的,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辦理流程費用上也要按照二手房買賣進行,各地區根據情況會有所不同。
房產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③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可以嗎

法律問題:婚前男方首付貸款(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尋找最懂你的借錢方式)買房,婚後在房產證為男方一人所有並貸款未還清的情況下,女方能否加名?雙方婚前,男方貸款首付買房,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房產證上能否就寫上男女雙方共同的名字?這樣婚後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包括男方首付部分? 劉律師:還完貸款或者銀行同意可以加名。如果房產證上寫男女雙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孫律師:可以寫雙方名字,如果是婚前支付的首付,算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請進入首頁撥打律師咨詢電話,進行律師咨詢。 相關知識——房屋權屬登記辦理時限 購房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時要提交商品房買賣契約、商品房銷售發票、購房者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購房者是本幢房屋第一戶申請產權登記的,則還需提交轉讓方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屋登記備案證明和房屋竣工驗收證明書復印件。 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提出申請,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如購房者因故不能親自申請產權登記的,可以委託他人代辦登記,代辦人要提交購房者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境外人士的授權委託書應當經過公證或認證。 只要購房者按照規定,提交的書證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產權監理處在受理登記後30個工作日內,就會核准產權登記,並通知產權人領取房屋所有證。

④ 關於新婚姻法對於婚前男方交首付買房婚後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麼離婚了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沒有加名字,已經還貸款2年,那麼你的份額是首付部分加上剩餘8年部分,加上雙方共同還貸一半的份額。

如果價值100萬,首期30萬,年還貸7萬,那麼你的份額就是30+7×8=86萬,對方14萬。

如果加名字,而且雙方沒有約定份額,那麼都按照對半分。

⑤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首先應明確1、婚前男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應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男方一方的個人財產。2、如男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房屋,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則應視為對於男女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3、如婚前父母全款出資購房,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在婚後房產證加女方名字的行為屬於男方對於女方的贈與行為,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贈與完成,該房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婚後男方只是承諾女方要加上其名字,在沒有變更不動產變更登記前,男方都可以反悔,不動產以登記作為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必要條件,未變更登記手續,贈與未實際完成,此時無法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不動產以,贈與房產需要及時變更不動產登記。
【參考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⑥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您好,首先不動產是以登記制度表明物權所有權的,房屋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的即說明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或者可以約定為按份共有;另外在婚前貸款購買的,通常房屋屬於其個人財產,對於婚後還貸及增值部分是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將房屋登記為夫妻共同共有的,沒有其他例外約定的是有可能視為是將自己婚前的部分贈與對方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⑦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買房只寫了男方名字,婚後加了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才能才能保證男方的權益

這套房產現在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加女方名字,實際算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正常情況下,離婚後由夫妻對半分割。

⑧ 婚前按揭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貸款男方家人還!

1.婚前購房登記在一人名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婚前一方購房丙登記在自己名下,房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這種情況,如果離婚的話,房屋所有權一般屬於購房一方,如果是按揭購房,那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共同還貸占房款總額的比例部分的房屋增值價值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加名的情況屬於對加名方的贈與
婚後如果加名的話,在沒有書面夫妻財產約定的情況下,加名行為視為對被加名一方的贈與,事實上在辦理加名手續的時候工作人員也會告知你加名後對方就有相應的產權,而且房產證上也會記載清楚。如果這種加名無效的話,那也就沒有加的意義了。
3.「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規定的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的情況,您說的情況並非新規定,早就有

關於婚前購房以及婚後加名並非新的規定,婚姻法早就有相關規定。房屋屬於登記生效,既然在權屬證書上加別人的名義,一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意義。否則登記行為本身就沒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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