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貸款買車,丈夫從未付過款現在開車出走,銀行向妻子要錢,怎麼辦
沒辦法,你只能找你的丈夫了。因為雖然這個車你沒有開,但是你們供出去共同貸款買的車。只要你們沒有了。法律上的結婚關系這個錢是不用你還的,但是你們現在還是夫妻,所以這個錢你必須還。
② 雙方夫妻貸款買車是不是銀行只打一方電話就可以了呢
根據你們當時留的聯系方式與,你們選擇的貸款人有關。只要當一方聯系不上的時候,才會聯系另外一個人。首先聯系貸款的那個人,其次聯系其它人。
③ 按揭車欠款還不上夫妻另一方有責任嗎
按揭車欠款還不上夫妻雙方均需承擔責任,只要夫妻雙方的財產、賬務沒有進行公證,均為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按揭車欠款還不上的解決辦法:
延長貸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還車貸,可以向銀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申請。銀行批准後,就可以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申請延期還款通常只有一次機會,延長後的最長期限不能超過30年。
申請還款展期:目前很多銀行車貸都可以申請,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可以暫時向銀行說明情況並申請還款展期。展期的時間可以由借款人自定,但有一個最長期限的限制,並且展期也通常只能申請一兩次。
在實在無法償還車貸的情況下,可以找親友幫忙,暫時解決下困境,盡量不要出現車貸斷供。如果斷供時間長,車輛很有可能會被拍賣。
如果購車者因變故無法按時償還車貸,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貸款行申請貸款展期,經銀行查實後,會適當延長車貸期限,並降低月供。
最後還有一種辦法賣車,找中介公司墊付剩餘貸款(當然中介會收一定費用),然後委託中介把車輛賣掉,還可以掙一定差價。
④ 婚姻期間有車貸現在離婚都不要車不還貸款車在老婆名下對我會有影響嗎
如果那輛車平時是作為夫妻一起用的 那麼即使這車子哪怕貸款在你老婆名下 也屬於夫妻共有債務 到時候你們應該就離婚時候財產劃分清楚的 如果你們劃分清楚了 車子歸你老婆 債務也同時歸她 那麼離婚後 她的一切都跟你沒有半點關系了 自然不會有問題
⑤ 夫妻貸款買車 協議離婚 車歸男方貸款也歸男方還 現在男方還不上女方還有還貸的責任么
你好,此問題需要你提供給原告離婚證以及法院判決書才可以證明車輛的貸款與你無關,如果只是你與男方的書面協議或口頭協議的話是不作數的,無法作為脫離債務糾紛的證據。
⑥ 夫妻共同貸款還不上老婆逃跑躲著找不到人就不用還了嗎法院會查找她嗎
那有這么好的事!夫妻共同還貸,不是說一人還一半,老婆不在老公在啊。如果法院來執行,會查封夫妻名下的所有財產,你就是離婚了也不行。
⑦ 如果一對夫妻婚後貸款買車,款未還清雙方鬧離婚,男方把車開走,貸款方的名字都是女方,貴公司該向誰追款
1、車是婚後貸款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於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
2、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要納入分配,一方私自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
3、貸款方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債務人,車輛為抵押物,貸款未還清之前,車輛不能買賣過戶。如果不能按時還款,貸款公司有權扣押車輛。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為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1、處理權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
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7)夫妻貸款車不打了找誰擴展閱讀:
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
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即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對全部夫妻財產不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⑧ 夫妻貸款買的車還款的時候有一方不肯拿出錢怎麼辦
首先要先還貸款,然後天妻倆內部解決對方該出的部分。話又說回來,本是夫妻誰有錢就由誰出錢或常使用汽車的一方出錢,你倆不必糾結由誰必須得出費用。
⑨ 請問夫妻雙方其中男方貸款買車,如果男方還不起車貸並且消失,車貸公司是否只能找女方還車貸
夫妻雙方男方貸款買車,如果男方玩消失的話,車子會被直接注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