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夫妻組合貸款中主貸人和次貸人有何區別
你們辦理的應該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賬戶里的金額既可以沖公積金貸款,也可以沖商業貸款,只是組合貸款優先沖還公積金貸款。只要你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沖還貸申請,那你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會按你所選擇的沖還貸方式優先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後,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仍有餘額的,繼續沖還商業住房貸款的本息。
你們沖還貸的順序是:主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參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如這四個賬戶都無金額的話會從您簽借款合同時和貸款銀行約定的還款卡中扣除。
㈡ 公積金貸款夫妻同時貸,還款為什麼只扣一人賬號內的錢啊
公積金只能扣一個人的錢,也只能一個人申請貸款的。但你可以用另一人的賬戶里錢進行大額還款。
㈢ 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有公積金
1、許多沒有繳納公積金或開立賬戶時間不到6個月或12個月的人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夫妻只有一方有繳納公積金,夫妻兩人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2、因兩個人已婚,所以可一起申請公積金的貸款,將有繳納公積金的一人設為主貸款人。
㈣ 公積金貸款夫妻只一人貸可以兩人還嗎
如果其中一人已經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但貸款額度小,仍然可以憑結婚證和其他證件定期提取帳戶中的公積金。
㈤ 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一方有公積金,一方沒有公積金,主貸人寫誰
樓主,你好
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另一方可以用公積金每月一起共同還款,需提供結婚證。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①本地公積金中心指定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②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事處審批,不可委託他人代;③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此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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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只用一個人的名義貸款,另一個人的公積金可以提取么
可以,以重慶為例,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6)夫妻公積金貸款只通知主貸擴展閱讀:
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後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中心列印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還貸支取憑證」、近期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㈦ 夫妻雙方公積金共同貸款 誰做主貸人有講究
在高房價面前,貸款買房幾乎成為人們的唯一選擇。目前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情形比較常見,而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工薪族比較喜歡的一種方式。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相對來說手續要繁瑣一些,所以大家一定要仔細了解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那些事兒。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准備哪些材料?
1、身份證
二代身份證需正反兩面;
2、戶口本
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3、收入證明
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4、購房合同
5、結婚證
拿一個就可以;
6、首付款收據
二、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①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②申請房貸需雙方親自到場
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③過戶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
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三、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優勢
為什麼要設立「共同參貸人」呢?主要的原因在於擴大貸款的額度。
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因素當然就是住房公積金。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1.07個百分點,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四、夫妻誰做「主貸人」有講究
銀行的業內人士表示,「主貸」和「參貸」都是不標準的稱法。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共同去貸款,但是住房貸款涉及到的細則,也值得很多夫婦仔細揣摩,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就是其中的一項。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險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
1、財產損失保險
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
2、還貸保證責任險
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五、離婚後誰來承擔債務?
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擔償債義務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
無論是否「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他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如果單方面地認為自己沒有參與貸款合同,就不用繼續履行償債的義務,無疑是他對住房貸款理解上的誤區。
夫妻雙方公積金共同貸款在減輕日後生活負擔,保證生活質量上提供了方便,但是在確定「主貸人」方面確實需要注意以上內容,減少人禍損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9-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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