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給首付,夫妻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父母給首付,夫妻婚後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的,除非父母全款買房並且明確說明贈與某一個人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中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2、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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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是: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❷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 貸款由我們小夫妻還 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離婚哪部分歸女方所有
1、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那麼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2、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屬於借貸關系,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債務你們平分。房產貸款你們平分,房產升值你們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證據,房產全部為夫妻共有,所以財產全部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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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❸ 新婚姻法 婚後買房 男方父母出錢首付,小夫妻共同還貸,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 婚後買房 男方父母出錢首付,小夫妻共同還貸,、
只寫男方的名字的話,但是男方父母能證明房子首付是他們出的。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共同還貸的,屬於共同財產
、
如果房產證寫男方父母的名字,是父母的財產,不算小夫妻的共同財產了
假如男方有私生子,將來私生子有權利繼承現在有男方名字房產證的產權
❹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貸款,貸款是以男方名義貸款.合同寫男方和男方父親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了男方只給你還款的補償,還款那一部份還是有的,因有你老公的名字,有一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只能得到三分之一的補償款,
❺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還的房貸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婚前買房,如果是婚後共同還貸,那麼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的情況是,婚前買房,由男方父母還貸,這就是屬於男方和其父母的共有財產了
❻ 房子是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的,那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是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的,這並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而是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
一、父母對孩子的贈送
父母對於孩子的愛是任何時刻都無法割捨,即使孩子結婚之後還是願意默默為孩子付出,希望孩子能夠得到最好的一切。在孩子結婚之後,男方的父母給孩子買房子,這是對於自己孩子的一種贈予,體現了父母對於孩子深深的愛。既然是父母出錢給孩子購買的,那當然就是屬於孩子的財產,是父母無償的贈予。
自己沒有任何的付出,也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所以自己也不能有任何的異議,只要兩個人感情好,那麼就會勝於一切。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不要因為一些財產而鬧的不愉快,我們應該正常的接受父母購房這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