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都有公積金的好處
夫妻都有公積金的好處
1、夫妻都有公積金的好處是比較多的,目前分為以下7大用途,兩個人的公積金意味著雙方可以同時享受以下福利:
(1)購房、還貸
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3)租房
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4)父母給兒女購房
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5)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離、退休的;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6)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6)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7)治療重大疾病
B. 博士生可以貸款買房嗎
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無論任何人都是可以貸款買房的。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2)夫妻雙博士貸款買房福利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七條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第八條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C. 是那條政策規定夫妻雙方只能有一套福利房
沒有具體政策規定,只有基本原則。具體如下。
住房福利遵循的原則
第一,居民住房福利普遍性原則。
居民住房福利的普遍性,來自於生存權利的普遍性。在這一問題上,堅持以人為本,就是堅持以人的普遍生存權利為本。經過這些年的改革,目前中國也初步建立了以住房公積金為核心內容的住房福利制度,但還存在覆蓋面過小和高福利的特點,未能很好地體現住房福利的普遍性原則,因此,需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進行改革和建設,使之進一步完善。
第二,住房消費需求優先原則。
住房本質上是消費品,但在市場運行中,又可以成為投資品。那麼,在住房的消費需求與投資需求之間,政策的天秤應當傾向於哪一邊呢?顯然應當是前者。目前,我們對這兩種需求還沒有進行明確的區分,投資需求與消費需求完全是在一個平台上共享住房資源。要堅持消費需求優先原則,必然要對現有的利益格局進行調整,如此一來,既得利益的反對呼聲肯定不小。在這里,能否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將具體化為「以人的實際消費需求為本」還是「以資本為本」的選擇。於是,能否真正堅持住房消費需求優先原則,也將形成對「以人為本」原則能否落實的考慮。
第三,存款購房優先原則。
在住房消費上,應當是存款消費優先還是貸款消費優先?顯然,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應當是前者。然而,由於我們沒有相應的制度安排,居民用存款購房不僅沒有享受到任何政策優惠,而且實際上是被征稅的。因為購買住房需要的資金量很大,居民為此要進行長期儲蓄,但在目前的存款制度下,所有的儲蓄存款必須交納利息稅,因此,居民用自己存款購房的同時交納利息稅,實際上就等於交納了住房消費稅。相比之下,用貸款買房則不存在這一問題。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對居民用存款買房不做出特殊的政策安排,僅因購買方式的不同,存款購房與貸款購房之間就會產生一種實際上的不公平。
第四,低收入者優先原則。
對低收入者採取更加傾斜的政策,是許多國家的普遍做法。在中國,近幾年來各地也根據不同情況,對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
給予了關照。但就全國而言,還未能形成一個統一的政策框架。應當看到,在中國的住房問題上,低收入目前還是一個相對復雜的概念。首先是低收入的界線,即收
入多少可以視為低收入者?其次是低收入者的范圍,是專指城市的低收入者,還是包括農民工?再次,低收入優先指的是購房優先還是租房優先?這三個基本問題不
明確,所謂低收入優先的原則就只能停留在概念上。
關於第一個問題,應當明確,享受這一福利的人只能是最貧困、最需要幫助的群體,其范圍應盡量縮小到政府財力所能允許的范圍內。因此,可以原則地規定,只有那些長期(1年以上)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而又無房產的人,才是需要享受政府特殊住房政策的低收入者。
關於第二個問題,應當明確,在現階段,農民工還難以涵蓋在城市住房福利政策的框架之內。這不僅是由於其數量巨大,國
家財力難以承受;也不僅是由於其流動性較大而在政策上難以操作;更重要的是,農民工雖然因收入較低而在城市住房困難,但他們中間的絕大多數在其原籍都有自
己的房產,享受了宅基地的基本福利。目前,第一步應將城鎮居民的住房福利體系建設好,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進一步考慮農民工的住房問題。
關於第三個問題,應當明確,政府對低收入者的政策優惠,只是限於幫助他們住上房子,而不是幫助他們購置房產。
第五,資源佔用補償原則。
住房消費要佔用土地資源和環境資源,這些資源都是不可再生的。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以產權所有方式購買的住房越多,面積越大,就意味著全社會為其付出的資源成本越高。所以,盡管富有者購買大面積房屋或多套房屋支付了較高的價格,其社會資源成本卻還是由全體社會成員為其分擔的。為體現全體居民在土地和環境資源方面的平等權利,對於在基本生存之上多消費或多購買的住房,應通過征稅等手段,讓住大房子和擁有多套住房的人進行相應的補償,承擔一定的社會資源成本。
D. 2020離婚買房最新政策
夫妻雙方離婚的,若夫妻之前一直租房未購買房產且雙方名下都沒有貸款,雙方各自可以以首套房的福利購房;但若雙方或者一方曾經購買房產且名下存在貸款的,銀行可能會以第二套房的批准貸款。
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接受繼承,被繼承人沒有明確單獨由一方繼承的,繼承所得的商品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資買的房,產權登記在配偶名下,房屋屬於配偶個人財產。
配偶家人婚前支付首付,婚後取得房產證,產權登記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家人的出資一般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4)夫妻雙博士貸款買房福利擴展閱讀: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後專指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E. 在讀已婚博士在上海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F. 如果你們夫妻二人博士在讀, 結婚時會買房嗎
我們都在美國讀博,九三年的,家庭條件尚可,都是獨生子女,在中國一二線兩家房產加起來有兩千多平方米,太多了,所以不準備買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