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妻子代款給兒子,父親有還款的的理由嗎
有的,只要是貸款用在夫妻共同的事情,或者小孩身上的,還款的時候,夫妻是同樣責任
B.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C. 背著老婆替父母還房貸 怎麼哄老婆
證明你很有孝心,但是根據自己的家庭情況來把家庭搞好,再幫父母還也是可以的,是完全可以。採納
D.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 婚前買房,婚後完全父母還房貸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還房貸,這要看你的家庭情況了,如果你父母有錢的話,你的錢不夠,你父母可以替你還房貸的,如果你父母沒有錢,逼著你父母還房貸,這就不對了,自己努努力,還盡量自己還讓父母少承擔一點,畢竟年齡大了,讓他們晚年有個好的生活
F. 丈夫給她母親還房貸,妻子有權追回嗎
婚姻期內,夫妻兩人的財產是共有的,可以說是各佔一半。因此,丈夫給自己母親還房貸,有一半的錢算是妻子有份出的,丈夫應該知曉。但丈夫的母親,也是自己的婆婆,妻子要追回這錢,於情於理也不合。作為妻子,可以跟丈夫簽下一張約定,讓其承認這筆房貸有妻子出的一半錢,將來如果夫妻離婚了,妻子有權討回這筆錢。
G. 父母的房子,她們自己還貸款。算男方個人財產嗎
親,這個房子不是男方的,只能算是你父母的財產。女方有沒有繼承權就看房子是什麼時間過戶給你的了。只要是離婚之前過戶的,都算是雙方財產。離婚之後過戶的話,就是男方的財產。
H. 女方沒結婚前貸款給父母買一套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那還是父母的房子嗎
這一些都是屬於這一個女人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的,之後還的那一些工資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他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
I. 老婆掙得一年的工資錢全都給她父母還貸款,何況自己還沒有房子,該怎麼辦
你要這么想,你老婆這么對父母,以後也會用心對這個家。
她這么做是沒辦法,因為她父母年紀大了,如果不管他們,只管自己雖然生活上是好過點,但是心裡那道坎永遠過不去;
你們還年輕,住差一點,吃差一點,現在其實沒什麼,你現在用心,他們父母心裡是記住的。
我覺得你們兩個人坐下來的時候,想想還有沒有別的出路,有沒有更好的工作可以做,最重要的還是夫妻同心,如果不同心,你們兩遲早會身心疲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