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女方父母給女買房,有貸款,屬女兒名字,結婚前女將名字更改成父母婚後女繼
這個就是對了啊,不屬於這個女兒的丈夫,只屬於女孩子的,
2.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可以貸款嗎
可以,但是子女是需要同意的,而且需要子女本人簽字才可以,如果是父母貸款買房的話,貸款的年限應該是不夠的,可以讓子女幫忙貸款,這樣是不影響子女買房的
3. 婚前女方父母出資首付,女兒公積金貸款買房,且每月女方還一部分現金。
按照新婚姻法,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只要沒寫老公的名字就是純屬於女方的,但是婚後如果男方有對房貸投資,離婚需按數目歸還,如果全是女方一個人出資供房,完全屬於女方。
4. 女兒婚前貸款給父母買房離婚後女婿有財產權嗎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1、女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女方將房屋贈送給父母的,屬於對婚前財產的贈與,男方無權干涉。
2、如果女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婚後還貸的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女方應當返還給男方一半的數額。
5. 女兒結婚之前買房子按揭現在要給父母需要什麼稅收
女兒結婚之前買的房子。現在這個房子要給父母,也需要去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需要繳納契稅。如果是首套房的話契稅是1.5%。如果是二套房,契稅應該是2%。
6. 父母婚前為女兒貸款買的房子寫的女兒名字婚後父母還貸款,轉賬記錄怎麼備注才能說明是給女兒一方的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婚前一方父母為一方購置房屋而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為女兒貸款買的房子,在貸款轉賬記錄中應註明該筆款項為僅給女兒(加名字)一人用於償還(房屋坐落)房屋的貸款。如之前的貸款轉賬無相關備注,可以由父母書寫一份聲明,對之前貸款轉賬的性質進行明確,書寫內容可與前述備注相一致,但需註明轉款時間,轉款人,收款人,轉款用途等基本信息。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對於這個情況時,該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如果父母僅付了首付,而房屋貸款是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屋判歸產權登記人所有,同時取得房屋一方應給付另一方該房屋的婚內共同還貸及房屋增值部分作為房屋折價款。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 女孩婚前買房,父母付首付,孩子還貸款,加父母名字好嗎
女孩婚前買的房子,父母付的首付的錢,孩子還貸款,我認為加父母名字是比較好的選擇,這樣證明是女孩和父母的婚前財產,並不是女孩結婚後的夫妻公共財產。
8. 婚前父母買房婚後父母還貸貸款名是我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你既然有貸款,肯定是證件齊全的,只是你自己沒弄清楚罷了。
去銀行要一下房產證的復印件,看辦證日期和你們的結婚證日期哪個在前,房產證在前的話就是婚前財產,首付及婚前還貸部分就是你的。
婚後還貸如果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你父母還的款,比如是從你父母的銀行帳戶直接轉到還貸帳戶的證明,那麼婚後還貸部分也是你的,就是說這個房子她分不走。
但如果你沒有婚後你父母還貸的證明,比如是給你的現金,你去還的貸款,那麼她有權利分走婚後的一半。
至於小孩,你們的情況還挺復雜的,還是請專業律師的,他會幫你收集到有利的證據。
如果你自己去做的話,你可以去買個DV拍攝她的糜爛生活,證明她沒能力撫養小孩就行了,如果你有固定的工作,她沒有,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