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要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防範的案例
案例 目前手頭沒文檔找不出。
自己編個吧
防止風險 主要就是開發商與借款人是否相識
是否是員工貸款
是否是零首付
借款人婚姻狀態
借款人配偶是否本人面簽
㈡ 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特徵是什麼
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主要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由此給銀行帶來的損失。目前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主要面臨以下風險:
(一)借款人風險
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最終來源於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由於我國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個人資信評估體系,也沒有從事居民個人資信狀況調查評估的機構,銀行很難對借款人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二)開發商經營不善導致的風險
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於經營管理失誤,造成其已銷售期房不能按時交業主使用,致使購房人與開發商發生爭執或要求解除購房合約,而且往往很難在短時間內得到解決。一旦出現這種情況,使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客戶往往會暫停償還銀行貸款,從而將客戶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轉嫁到銀行身上。另外,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完備,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房產,回籠資金,造成所簽購房合同無效,從而波及借款合同的履行。
(三)流動性風險
銀行負債期限較短,一般僅為幾個月,而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大部分在l0年以上。當前,中長期的個人住房貸款占消費貸款相當大的比例。對銀行的資金流動影響越大,有可能給銀行的資金流動性帶來威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目前是國內銀行的優質資產,增勢迅猛,因此其風險性較大。
(四)管理風險
是指由於銀行管理出現漏洞而產生的風險如決策風險、內部操作環節的風險、銀行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缺失等風險。
(五)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給按揭業務帶來的風險。
㈢ 我國目前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採取了哪些控制舉措
我國的個人住房貸款尚處於起步階段,雖然我國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個人住房貸款風險防範制度,但是仍然有許多不足存在,面臨較多的風險管理障礙。通過對其他學者關於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分析和控制方面文獻的學習以及自身對現實中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流程的研究,總結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針對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存在的風險,結合現階段房地產調控政策從完善商業銀行自身管理、審查監督借款人還款能力、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研究方面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風險防範提出了建議。
㈣ 住房按揭貸款要規避哪些風險
一、財務風險的規避
財力風險,是因借款人財務狀況變壞難以按時還款,而使銀行面臨違約或拖欠的可能性。銀行為了避免發生財務風險,一般採取抵押加第三方擔保的辦法。就我國目前情況看,第三方通常是借款人的工作單位,但由於部分單位經濟效益不佳,單位員工的工作流動頻率將越來越大等諸多方面因素,這種擔保辦法在實踐中很難實施,銀行也並沒有因第三方的擔保而降低多少財務風險。具體防範風險的辦法可以這樣考慮:
1.繼續實行抵押加第三方擔保的「雙保」制度,選擇第三方要嚴格、慎重。
2.對預期財務狀況有可能好轉的借款人實行延期償還制度,延期內照計利息。如果借款人仍無力還款,可勸其降低居住標准,也可由售變租。
3.將銀行持有的抵押貸款予以證券化。將抵押貸款一級市場上的風險向投資於抵押貸款二級市場上的廣大投資者轉移分散。要建立住房信貸保險或擔保的金融機構,由該機構向抵押貸款銀行收購並擔保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再由其將這些抵押貸款證券向公眾出售發行,此舉既可穩定住房市場,又能降低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
二、利率風險的規避
利率風險是指在貸款合同期,由於市場利率波動而導致借款人違約或提前還款的風險。住房抵押貸款是長期貸款,利率變化是難免的(我國這兩年就多次調低利率)。利率上升,將使銀行籌資成本增加,使那些持有大量固定利率的抵押貸款或持有可調利率抵押貸款,但可調利率幅度小於利率上升幅度的銀行遭受損失;利率下降,對於持有大量固定利率抵押貸款的銀行來說,可能面臨借款人選擇以當前市場上較低的利率重新借款並提前償還原來抵押貸款而造成的利息收入減少的損失。我國目前所試行的住房抵押貸款均採用傳統的計劃定價方式來確定單一的貸款利率,其中用信用資金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利率還要按法定貸款利率減檔執行。而針對個人發放的抵押貸款的經營成本要比針對單位發放的貸款高,這就進一步加大了利率風險。因此,住房抵押貸款利率必須讓銀行根據籌資成本和經營狀況確定,即執行市場利率,只有如此,銀行也才有積極性。至於用市場利率貸款,購房人可能有承受不了的問題,實際上現在制約居民購房的最根本的因素是房價相對於大眾的收入而言太高了,房價構成極不合理,如果房價降到合理的水平,市場利率的承受根本不是問題。因為每月增加的千分之幾的利率和大筆的下降房款相比,要差很多。為規避利率風險,住房抵押貸款最好執行浮動利率。但浮動利率的計算比較復雜,借款人也多不願接受。而執行固定利率,則必須很好地防範提前還款的風險。在美國,通常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中都有提前還款條款以事先規定借款人是否有權提前償還貸款,對提前還款行為徵收相當貸款余額(或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的罰款,也可規定特定期限之內不允許提前償還貸款,如果超過這一期限,則給予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權力。這種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三、房屋(抵押物)自身風險的規避
來自房屋自身的風險主要是:房屋價值變化帶來的風險和因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風險。對於後者,通常銀行都採用房屋保險的辦法來抵禦。而前者的規避更應引起銀行的注意。貸款銀行一般是在評估機構提供的評估價和借款人的購買價之間選擇較低者作為確定借款額度的標准。因此房屋的評估價格高低對確保住房抵押貸款的安全至關重要。而我國房地產價格評估起步時間較晚,技術水平低,操作規范不健全、不統一,就同一標的物評估的價格因評估人不同而相差懸殊,進一步加大了銀行的風險。為此,必須下力氣完善我國的房地產估價制度,尤其是要真正建立估價師簽安制度,其評估結果要由貸款銀行最終確認。
四、抵押物處置風險的規避
借款人一旦到期無力歸還住房抵押貸款的本息,貸款銀行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以收回本息。但抵押物處置的成本大小和處置的時間快慢,對銀行都可能產生風險。抵押物處置不是短時間內就能完成的,時間越長,精力耗費越多,成本也就越高,而急於出手,價格自然要低很多,如果不能迅速處置,又要嚴重影響銀行資金的周轉。在處置抵押物時還會遇到處樣一個尷尬的問題:銀行能否將借款人從抵押房屋中趕出去?考慮社會穩定性,這樣做顯然不合適,但不這樣,銀行的經濟利益要遭受損失,銀行畢竟不是慈善機構。因此,沒有一個明確的法規制度,銀行對抵押物享有處置權只能是一句空話。建議由前文提到的住房信貸保險或擔保的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提供最後還款保證,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由該金融機構代為償還,並轉移原來的借貸關系。在借款人經濟條件尚無法改善之前可由賣改租,也可以確保居民居住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降低現有居住水平。沒有政府的介入,銀行的正常經營根本無法保障。更何況,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住房制度實行百分之百的商品化,或多或少的都有福利化成分,與其通過財政直接補貼,還不如在政策上多為居民融通資金提供保障,這樣既可降低銀行經營風險,也可讓更多的人具備貸款的條件。
㈤ 對於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風險防範,除了以借款人房屋抵押以外,還有什麼好的方法進行防範請業內人士幫助
我來為你解答:
銀行為了保證其貸款安全,除了要求房產抵押之外,一般還會要求貸款者提供以下輔助材料:
1、貸款者的收入證明,要求月收入達到月供款兩倍以上;
2、貸款者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存款記錄等等復印件;
3、如貸款者已婚,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資料;
4、銀行還需要貸款者提供律師事務所對以上資料的審核公證手續。
以上的所有輔助材料,幫助銀行(借方)從多方面了解貸款者的經濟信用及社會信息,降低貸款風險。
房產人阿斌為你解答。
㈥ 銀行發放個人貸款的風險有哪些如何防範
銀行發放個人貸款跟公司貸款面臨的風險並無太大不同。
其中最大的風險是借款人違約
至於樓上說的抵押物的問題,雖然說借款人違約銀行可以處理抵押物,但是銀行要付出管理成本(處理資產保全的人員是要發工資的),而且抵押物變現所得只能用於償還貸款直接導致的損失,如本金,利息,訴訟費,多餘的還要還給借款人,萬一抵押物跌價了,賣不了那麼多錢,那追索起來也比較困難,所以說對貸款的最大保障是借款人的償還能力不是抵押物,哪個銀行都不希望借款人違約,導致要處理抵押物的!
其他的風險還包括政策風險(個人貸款還有經營性的,如果經營的是政策要收緊,風險就比較大了)
還有一些非正常的風險(如這次地震導致的房貸一筆勾銷)
至於防範的方法,無非也就是貸款調查,審查,審批要盡量規范,對抵押物的評估要審慎,不能完全按照市場價格來評估,特別在房地產泡沫較嚴重的時候尤其不能完全相信市場價,另外貸後管理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