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貸款給父母買房,父母釋產的房子,離婚怎麼判
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的,算借款,從離婚分割財產裡面扣除。登記在男方名下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分一半
Ⅱ 我以夫妻名義貸款買房需加我父母(均已退休)的名字,工商銀行會放貸款嗎
可以的,是房屋共有權。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要明確每個人的份額。
房產證的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一本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根據第三條可知,房屋共用權證可以無限發放,不限定人數。
Ⅲ 夫妻兩個人買房貸款,房產證上可以加父母的名字嗎
如果房產證辦下來後,可以加父母的名字,加名字視為贈與,共同共有。
Ⅳ 婚後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嗎
產權人同意,並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加名:
1、在房屋未還清住房貸款的情況下,需要銀行同意變更貸款合同。
2、無房貸情況下,需要徵得產權人同意,非夫妻關系需要立定贈與協議,並公證後可以辦理加名。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權人,共權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填寫幾個人的名字。
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規定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Ⅳ 夫妻一方能單獨貸款給父母買房嗎
可以,但是配偶也要簽名的
Ⅵ 婚後老公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那麼這個房是婚後財產嗎...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後出資作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補充問題中:
別的房子是誰的房子?
Ⅶ 女友要我和她貸款買房給她父母。
很認真的說,你要好好考慮了,有個好老婆可以讓一個男人成功,而討個壞老婆則讓成功的男人失敗。
聽你的敘述,你家也只能說算是小康,自給自足,以後打拚也許還有好的發展,但是一旦被這樣的人賴上,老的還好說,那個小的肯定是個混混的主,你這么幫了一次是幫,以後你就要做好養那個小混混一輩子的打算,三天兩頭要應付對方的要錢,如果不給,你女友估計有的跟你鬧,還得收拾小混混惹事的邋遢事。
而且你的女友雖然孝順是好事,但是做到那程度,我懷疑她要麼是智商有問題,要麼是有別的打算。因為沒有人會喜歡那種父親,會喜歡整天吵吵嚷嚷的家庭,如果說接她母親,我還可以理解,但是父親……我的家庭就是整天吵架的家庭,所以我親身感受過,一般那種經常吵架的家庭出生的女生更嚮往寧靜的家庭。
而且我也是那種很強勢的女生,我不相信這種性格的女生看不透父母接過來的結果,除非有貓膩。
而最可能的貓膩就是——榨乾你的油水,比如房子,除了要再買的房子外,那個女生是不是還要求房產證上得有她的名字啊?雖然房子是你一個人買的,是婚前財產,但房產證上一旦有她的名字,那等於這個房子一般是那個女生的了。
而且以她的家庭,很可能在你沒什麼油水可榨的情況下,鬧些事,讓你不得不跟她離婚,那麼簡單結個婚,那女生是弄到不少好處啊。
還有,兩個人一起生活,如果背上房貸,成為房奴,一起生活的她也不會太好受吧,又加上你們現在還欠債,像她這么虛榮的女生,怎麼忍受的了?
我能遇見你的悲慘未來……阿門……
Ⅷ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加上父母名字或者過戶給父母嗎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
就可以申請過戶住房給父母,或房產證增加父母名字,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Ⅸ 夫妻名下有一套房,無貸款,想給父母買房算二套房嗎
給父母買房寫父母名字可以買,寫夫妻名字就算是第二套房了,要多加百分之十幾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