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男方有房子(貸款買的)但男方和父母住一起,女方不想和男方父母一起住怎麼辦
看了你的這個,問題的描述,首先,南方的,雖然有房子但是是男方的父母出錢買的,雖然寫的是孩子的名字,你們不可能因為這個讓父母出去租房子住,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你們兩個自己出去住,要麼你們兩個人,租一個房子,要麼就是你們兩個人買房子。兩個人一起出錢買房子錢不夠,貸款或者什麼樣的都可以,還有一點,我不是很清楚,你的父母不出錢買買房子,我可以理解那你自己為什麼不出錢買房子呢?反正買房子又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所以沒有什麼影響,所以這點個人覺得你的思想可能應該轉換一下。
㈡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㈢ 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如果我和老公還貸款,這房子有我的份嗎
從法律方面說怎麼也不會成為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你們在還貸款的時候得,把所有的存款小票全部保管好,最後出問題了,打官司的時候可以證明這套房子你是出過錢的,你可以要求這些小票的金額的一半。
㈣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過後一直和父母同住,離婚房子增值的部分父母是不是也有權分
同住並不一定有有分享權,主要看父母是否跟他出錢,如果有出資證明就可以
㈤ 男人工資低,房子是父母貸款購買,並和父母同住,算不算沒用
不算沒用,年輕人剛出來參加工作,工資不高,房價超高。有幾個人能自己買房買車的,全是靠父母資助才能買房買車的,父母也是積攢了幾十年,才有了今天的財富。你憑自己努力也考上了事業單位,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你也算小有成就了。不錯啊。
㈥ 男朋友在婚前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給他父親住.
結婚後這個要求不過分,可以和你老公好好的商量一下,你男朋友是獨子的話以後老人去世後還是你們的。
㈦ 男方婚前買房給父母住,婚後夫妻共同還貸,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
買房給父母住孝敬父母,這個是應該的畢竟父母生我們養我們,但是呢,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後還需要妻子一起還貸款,那麼妻子的權益怎麼保障?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得婚前買的房子一旦離婚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妻子的權益根本得不到保證,別說什麼我們不會離婚的我會一輩子對你好這種屁話,根本不現實。買房子沒問題,給父母住更沒問題,可是既然要求我和你一起承擔貸款,相應的,是不是要保證一下我的權益?比如說,這棟房子的名字應該寫夫妻雙方的,反正呢是父母的房子最後也是兒子的,或者是簽署什麼合約來保證一下女方的利益呢?如果單純的什麼都不做就幫男方還貸款,這種行為真的是蠢到家了。
一直不是很理解,經常有新聞報道房產證寫誰的名字,為這事圍觀群眾可是操碎了心。我的看法是,如果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子什麼都裝修好了一分錢不用我拿的話,房產證不寫女方名字一點問題都沒有,畢竟你沒掏錢寫啥名字啊,可是如果男方僅付首付,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款,那對不起我不同意,寫的你的名字還要用我的錢還貸款養著房子,一旦我們之間出什麼問題後這房子一點沒我的份,這買賣太不劃算了。就像了歡樂頌里的樊勝美與王柏川,的確是王的父母出錢買,可是出的只是首付啊!以後還不是得兩個人一起還貸款,而且王柏川的父母也說了,錢只是借的還得還,都這樣了還不寫人女方名字?這還有必要結婚嗎?
㈧ 男女雙方結婚,房子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貸由父母來還,但是房產證上面名字是男方和女方的,請問
如果房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當時默寫的一般般。因為即使是父母還貸,有寫父母的名字,也拿不出什麼證據來證明,這個房子是父母的,所以那隻能在家裡看了。
㈨ 我是80後,現在面臨著結婚買房子的問題,男方家裡沒錢,貸款買房只能和他父母一起住(他父母親有心臟病)
住在一起確實不好,時間長了難免要產生矛盾。讓他父母租房住也未嘗不好,只要他們的居住條件不錯,你們經常探望照顧就可以彌補了。
㈩ 男方外地的和父母租房子住!他在自己老家買了套房,貸款的!
那麼這樣的男人,你還嫁嫁給他幹嘛呢?沒有半點的擔當,沒有半點的想法,只想著什麼都靠女方自己去解決,那麼我認為如果我是那個女的的話,那我還不如早點分開,因為感覺這個男的完全就是說不在意這個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