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付銀行貸款利息,銀行需要開發票嗎
發票的意義就在於國家控制稅收,因此我認為應該有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首先就是您這種貸款利息支出,這種有合同的情況,銀行都是要根據合同約定金額的0。 05%繳納印花稅的,再根據利息收入的實際金額交納5%的營業稅,因此,這部門銀行是不涉及逃稅的。 另外的就是銀行卡的年費,這部分收費我認為銀行是應該出具發票的,而且銀行也有相關內容的發票(銀行發票的名稱叫「資金往來發票」,我曾經給客戶開過,科目是咨詢費),目前我國已經有一些人針對銀行卡年費不給發票的事情起訴銀行了,但一直沒有結果。
拓展資料:
一、利息支出發票怎麼賬務處理?
銀行的貸款利息一般按季度計算和繳納,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利潤水平,一般都通過按月計提,按季度繳納的方式處理:
按月計提;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貸:應付利息;
季度末繳納時: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
二、銀行貸款利息能不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沒有規定貸款利息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貸款利息一般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增值稅普通發票
1、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一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基本聯次為兩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此外為滿足部分納稅人的需要,在基本聯次後添加了三聯的附加聯次,即五聯票,供企業選擇使用。
2、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二聯(發票聯)採用防偽紙張印製。代碼採用專用防偽油墨印刷,號碼的字型為專用異型體。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藍、橙、綠藍、黃綠和紫紅色。
3、凡納入「一機多票」系統(包括試運行)的一般納稅人,自納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操作環境:OPPO Reno4 5G PDPM00
❷ 支付個人的貸款利息,但沒有發票,我該怎麼做賬
一是根據付利息的銀行憑條記賬,而是有收利息的人寫收條入賬。
❸ 銀行貸款利息為什麼不開增值稅發票
按稅法應該提供
❹ 個人貸款給企業收到利息開據什麼發票
個人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汽車貸款、個人留學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生產經營性貸款、個人信用貸款、個人存單(國債)質押貸款等。這些貸款內容主要是從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兩種貸款方式申請貸款,貸款額度由銀行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及所提供的擔保情況確定具體貸款額度。
❺ 銀行貸款利息必須要發票嗎
銀行貸款利息沒有發票,可以列印利息入賬回單。
❻ 貸款利息能不能開發票,有沒有用
開不了發票!如果收你手續費了,手續費可以開
❼ 銀行貸款利息收入可以給客戶開發票嗎
不可以。營業稅下,銀行不向客戶提供發票。但營改增後,如果沒有明確依據,個人客戶將要求銀行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這些海量發票列印需求不但增加了稅務機關發票印製量和金稅系統的負擔,也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系統負擔和工作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征企業所得稅,但其他債券的利息應當納稅。因此,企業購買鐵路債券的利息所得,應照章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❽ 銀行貸款利息支出需要開具發票嗎
你好,《發票管理辦法》(國函[1993]174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通常情況下,要求付款方與合同人以及實際發生交易方是一致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八條規定,加強日常監督,打擊不法活動(二)落實管理和處罰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於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對應開不開發票、虛開發票、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以及非法取得發票等違法行為,應嚴格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罰;有偷逃騙稅行為的,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發生借貸款行為取得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付款方未按規定取得發票,即使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文中利息支出的規定,也不得稅前扣除和財務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