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雙方中有一方為精神病,共同債務如何償還
首先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你父親的情況是具備行為能力的。
原則來講,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有精神病的一方經確定確實沒有還款能力的,由一方承擔。如果已經分開債務,由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或者用其財產進行償還。
B.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有精神病並不是屬於無效婚姻的情形。屬於無效婚姻的有:當事人重婚;當事人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而結婚的;當事人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C.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精神病人,想買房,而且是貸款買,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買房跟精神病無關吧。
能結婚的精神病人基本是沒什麼太大問題的社會人,只要有穩定收入,貸款買房和常人是一樣的。要是擔心有什麼麻煩的話可以讓正常的一方進行貸款。
買房的話,如果是新房,那麼售樓處會有簽約銀行可以推薦給你。你了解一下其銀行具體流程辦理即可。如果是二手房,那麼需要通過房產中介,房產中介會幫你辦理貸款的。
如果兩人新婚不久,單方出錢,為了避免以後出現爭執,可以就責任簽署協議,比如婚前財產證明等,並拿到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進行公證。
如果是名下第一套房的話,商貸是70%到80%,如果是公積金的話,具體要問單位,因為每個公司單位的不太一樣,因為有些公司會有公積金雙倍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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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有什麼問題的,既然結婚已經這么多年了,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沒關系的,以夫妻中正常人的個人名義買房,也就是房產證上只有該正常人的名字,然後進行常規房貸程序就可以了。
要是還是不清楚的話,就先去看房子,看好了,售房方銷售人員會幫你解決問題的。
D.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精神病人如何賣房
如果夫妻一方是行為能力受限制的人員,配偶可以作為病人監護人,代替病人簽字辦理買賣住房手續。
需要配偶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咨詢辦理監護人手續。
法律規定,如果監護人代替病人處置資產,給病人造成損失,病人本人或者其他直系親屬,可以起訴這位監護人主張得到賠償。
E. 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的婚姻有效嗎
可以,與精神病人的離婚的法定理由是看其存在的婚姻是否已破裂,如果感情破裂是可以判決離婚。法律依據是我國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是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F. 夫妻一方為精神病人的,致人損害由誰來承擔責任
現實困惑
麻某的妻子李某為精神病人,無法辨認自己的行為。一天,趁麻某不注意,李某從家裡跑了出來,手持木棒,見人就打,導致多人受傷。傷者找到麻某要求承擔醫葯費並賠償損失,但麻某聲稱妻子為精神病人,精神病人致人損害無須承擔責任。麻某的說法有道理嗎?
律師答疑
麻某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對於精神病人造成的損害,應該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本案中,李某是無法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麻某未盡到監護責任,才造成她跑出來傷人的結果,所以,對於傷者的損失麻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條鏈接
《民法通則》
第十三條第一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一百三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0.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法理薈萃
精神病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需對其行為負責任。因此,對於精神病人造成的損害應由監護人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