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內蒙古克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般是公積金存款的20-30倍。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2、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⑵ 內蒙古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申請貸款須連繳6個月
10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發布消息稱,從2019年2月1日起,該中心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據了解,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不得以補繳、躉繳等形式代替連續繳存。在該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非呼和浩特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購房地必須為借款人(含配偶)的工作地或借款人(含配偶和同戶籍直系親屬)的戶籍地。
本次還調整了貸款額度計算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掛鉤,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含配偶)申請貸款當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余額之和的20倍,計算結果不滿15萬的按15萬計算,其它貸款額度計算方式保持不變。
同時,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呼和浩特市購房申請貸款,需滿足借款人(含配偶)有一方為呼和浩特市戶籍,且需提供由住建部指定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中心名單范圍內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⑶ 內蒙古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與額度是多少
一、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包括房價額度、車庫(地下車位)額度、裝修額度,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
1.房價額度計算方法:購買房屋自付價款的80%;
2.車庫(地下車位)額度計算方法:購買所購住房同一小區的車庫(地下車位)可一並納入貸款額計算范圍,按車庫(車位)總價的80%核定,最高不超過20萬;
3.裝修額度計算方法:按1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准核定;
4.若選擇抵押擔保方式時,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值的80%(住宅)或50%(非住宅)。
註: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月本息還款總額不得高於夫妻雙方月實發工資的60%。
二、貸款期限
借款申請期限政策規定為借款申請人剩餘法定工作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信用良好的借款申請人貸款期限可延長至退休後5年。
以上內容來自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站。(1)
引用資料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指南.
⑷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是多少
根據呼和浩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
1、購買商品房貸款的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50萬元。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金額上限;
2、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的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50萬元。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金額上限;
3、購買回遷房貸款的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50萬元。購買回遷房購房貸款額度不超過《回遷安置合同書》中應補給開發商的差價額;
4、購買商品房住房公積金按揭(組合)貸款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50萬元。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金額上限;
5、商業銀行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50萬元。銀行轉貸的購房貸款額度不超過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當前本金余額,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公積金貸款金額上限;
6、二手房貸款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0萬元;一方建立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為50萬元。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金額上限;
詳細內容可咨詢呼和浩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⑸ 內蒙古自治區個體住房公積金2015年最多能貸款多少
你好,按最新規定內蒙個人貸款上限提高到50萬
⑹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積金貸款的條件跪求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資料
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6)內蒙古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擴展閱讀:
貸款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
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