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子去銀行辦理按揭老婆的名字,我的信用卡需要還清信用卡嗎
買房子去銀行辦理按揭,老婆的名字,你的信用卡需要還清信用卡,如果你們的錢可以把房貸全部按揭完,你的信用卡還有貸款,當然也可以一起還完,如果信用卡刷的太多錢,時間長了也會給很多利息的。
㈡ 老婆信用卡貸款二十萬老公不知道,老公要還
如有確鑿證據,此債務並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老公可以不用承擔還款責任,否則就會被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㈢ 老婆信用卡欠錢還不上要老公還嗎
這個估計是,雙方是夫妻,夫妻一方的債務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如果欠錢不還,就會影響老婆的徵信,同時也會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㈣ 老公欠了很多信用卡,要是離婚的話還需要老婆還嗎
首先,是否需要配偶償還債務,前提是需要明確配偶所欠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另一方有償還義務,即使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仍有償還義務。夫妻雙方對於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當夫或妻一方償還完全部債務之後,對另一方享有追償權。但如果該債務並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無需共同承擔。所以需要看所欠信用卡的具體用途。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在2021年1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為購置房屋、家庭生產經營等。另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條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夫妻共同債務可以按照雙方的約定處理: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由此可見,如果夫妻雙方之間對於該債務有明確約定,且債權人認可,那麼該債務需按照雙方約定。
㈤ 老婆信用卡欠錢還不上要老公還嗎
最好按時還清
信用卡逾期嚴重的後果:
1、產生逾期利息和滯納金;
2、不良的徵信記錄;
3、銀行將會催收,可能面臨刑事問題。
信用卡逾期解決方案:
1、如果持卡人忘記還款,發現逾期後,一定要盡快還款,最好全額還款。給銀行信用卡中心打電話,聲明非惡意欠款。逾期時間短的話,銀行可能不計不良記錄;
2、信用卡逾期由於失業、疾病等原因無力償還時,在還款期之前,持卡人應主動和銀行信用卡中心取得聯系,說明自己的經濟狀況,聲明自己非惡意欠款,申請延期還款或者分期還款;
3、持卡人主動申請延期還款,銀行往往會同意延期,銀行與持卡人商定雙方能接受的還款計劃。這樣銀行不會記不良記錄,但是申請延期後一定要按時還款;
4、信用卡還款信息央行徵信系統滾動24個月,信用卡逾期還款的記錄會在徵信系統里保存兩年,如果發現逾期後還清後直接銷卡,信息就不會滾動,而是長時間保存下來。所以,持卡人產生逾期後,最好不要馬上注銷信用卡,最好再堅持使用2年以上,之後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
㈥ 信用卡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信用卡消費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那信用卡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否則,均視為個人債務。離婚時,夫妻原共同生活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的,雙方應約定清償;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一方因夫妻共同簽名或事後追認而產生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因日常需要而以個人名義發生的債務家庭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思。
拓展資料:一:什麼是信用卡
信用卡是一種非現金交易支付方式,是一種簡單的信用服務。信用卡一般為長85,60毫米、寬53,98毫米、厚1毫米的塑料卡,由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根據用戶的信用和金融資源向持卡人發行。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費時無需支付現金,並在結算日還款。除部分信用卡與金融卡結合外,一般信用卡與借記卡和取款卡不同。信用卡不會直接從用戶的賬戶中扣款。
信用卡是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用於購物、消費和在銀行存取現金的具有消費信用的特殊載體卡。它是一種卡片形式,正面印有發卡行的名稱、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印有磁條和簽名條。
真正的信用卡具有以下特點:不鼓勵現金存款,先消費後還款,享受免息還款期,可分期還款(最低還款額),加入visa、master等國際信用供全球使用的卡片組織。
二:信用卡的特點
①信用卡是發展最快的金融業務之一。是一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傳統現金流的電子貨幣;
②信用卡兼具支付和信用功能。持卡人可以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也可以使用信用卡從發卡機構獲得一定的貸款;
③信用卡是金融業務與計算機技術相結合的高科技產品。
④信用卡可以減少現金和金錢的使用;
⑤信用卡可以提供結算服務,方便購物消費,增強安全感;
⑥信用卡可簡化收款手續,節省社會勞動力;
⑦信用卡可以促進商品銷售,刺激社會需求。
㈦ 信用卡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信用卡消費發生在夫妻存續期間,沒有特別說明是個人債務的,應當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但現實情況中,個人開通信用卡而對方毫不知情的情況很多,直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難免草率。
一、認定信用卡是否屬於夫妻債務的方法
1、在司法實踐中,認定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時,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為為共同債務;
2、其次是主張信用卡債務屬於共同債務方的舉證責任問題:有真實的消費記錄、有相關原件證據、消費來源於該信用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能足以證明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隨著各種消費方式的不斷開拓,當事人必須注重證據的保存和搜集,否則會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債務雖然可以界定償還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則只會記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由於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另一方申請貸款等行為產生影響。
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妻子以個人名義申請房貸也會受到影響,甚至貸款被拒。但是脫離夫妻關系之後,對另一方的不良影響也會相應消除。
二、夫妻債務最新司法解釋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債務償還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㈧ 夫妻雙方需要貸款,另一方差信用卡可以帶貸款但是另一方還在還款影響貸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