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妻子是法人,丈夫經營公司,在此期間個人名義的借款用於公司,離婚時能轉入丈夫名下嗎
妻子是法人丈夫,經營公司在此期間個人名義的借款,由於公司離婚時是可以轉入賬戶名下的,這需要雙方的協議。
Ⅱ 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法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夫妻另一方是否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這個問題中的法人是誰?公司才是法人,你說的是法寶代表人吧?
如果法寶代表人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提供了擔保,夫妻另一方無需承擔連帶責任,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只有處置自己那一部分的權利,沒有處置另外一方部分的權利。就象夫妻的共同財產:房產,沒有另一方的同意,單方面是沒有處置權的。
Ⅲ 企業借款不還可查封法人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夫妻兩人共同簽署的有這種協議合同的話可以查封的
Ⅳ 有限公司欠銀行貸款未還與股東夫妻共同財產關系
只要企業合法經營,則股東夫妻共同財產,跟公司債務沒有必然聯系。根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Co.,Ltd.,全拼為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Ⅳ 我老公是法人代表,請問公司所欠債款,我要不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不需要承擔。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公司貸款法人夫妻共同財產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Ⅵ 我是公司法人,以公司名義在銀行有貸款,我夫妻共同擔保但無抵,如償還不了對我夫妻個人財產有影響嗎
如果是無限責任公司,公司債務與個人資產有連帶責任。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債務只與出資額相關,與家庭財產無關聯。
Ⅶ 公司法人是我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公司債務都是由公司全部財產承擔責任,股東在認繳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所以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可以追問我。
Ⅷ 企業在申請貸款時,企業的股東和法人的配偶有權利干涉么
企業申請貸款企業法人要簽名並加蓋企業公章,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還需要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才可以申請貸款的,所以不存在企業其他股東干預還款的問題。至於企業法人的配偶,你要看她是否是企業的股東之一,如果是,那麼在開始借款前其就要表態說同意還是不同意貸款,你去貸款時,銀行也會告訴你怎麼做。另外,你上面提到比如那部分,是沒有可能發生的,企業的法人只是代表企業做決定的人,企業的債權債務與法人個人無關,更不用說配偶了。至於企業股東的股份雖然與他的配偶是共同財產,但夫妻除了共同財產還有共同債務,企業在貸款時配偶享受貸款帶來的權利,但在還款時配偶提出不承擔還款義務,這說得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