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辦離婚證的時候,會查到夫妻在銀行有同共貸款嗎
辦理離婚手續,都是你們協議好協議書,包括貸款的債務,你們協議好,這樣避免離婚後引起分歧,兩家被債務都不能安寧。
⑵ 銀行貸款正在辦理中我這時離婚銀行會知道嗎
不會知道 前期銀行資料已審核過了 之後不會再審的
⑶ 夫妻在銀行辦了貸款離婚後還和她有關系么
如果是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⑷ 夫妻一方貸款 離婚 另外一方有貸款記錄嗎
不同銀行有不同要求,而且也要看你房產證上權屬人是夫妻雙方還是單方,如果僅以夫妻信用好的一方名義買房並以其名義貸款,則通常是沒問題的。
⑸ 夫妻之間共同欠銀行的貸款,如果離婚了銀行會不會要求馬上還錢。
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徵和標准。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債務具備兩個基本特徵:其一,該筆債務產生於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其二,該筆借款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性活動。一般債務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不難認定,但借款是否確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性活動在舉證上存在一定難度。因此,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當從以下三個標准進行定性分析:(1)有無夫妻共同舉債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3)夫妻之間有無約定。下列情形一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⑹ 貸款辦的假離婚證,真離婚時能查出來嗎
貸款辦理的假離婚證,即為虛假資料貸款,貸款銀行查出時候,會對個人徵信造成影響。
虛假資料申請貸款為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⑺ 貸款尚未還清的房子,夫妻離婚去名字,銀行會同意嗎
1、一般不會同意的,要保留名字的一方重新提交收入流水證明,證明有足夠的能力還款。
2、離婚時要去名的一方一定要保留好,協議書,證明房子給另一方,自己無需因為另一方無法還款而擔責
⑻ 去辦離婚證的時候,會查到夫妻在銀行有同共貸款嗎
⑼ 夫妻離婚後,協議貸款由男方償還,銀行知道了兩個人離婚了,會不會馬上來催男方還貸款。
不會馬上催款。
在還款日正常償還即可。
另外,為保證貸款行信息暢通,需告知銀行,還款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