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房合同寫的一個人的名字,但是貸款是夫妻共同承擔的,那麼房產證上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
購房合同是房產來源的證明材料,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是根據購房合同來進行登記的。
不過可以在房產證頒發後將配偶的名字添加上去。
而且只要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不管登記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⑵ 房產證上是老婆的名字,貸款讓老公貸可以嗎
是老婆的名字,如果貸款的話,讓老公帶也是可以的,畢竟你們是夫妻雙方的。
⑶ 房產證上寫男方名字,房貸夫妻兩人一起還,房子屬於誰的
你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不過女方所佔的份額要少一些,只有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由雙方共有,可以平均分配,而男方婚前首付的部分,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⑷ 買了一套房子,辦了房貸,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銀行還貸是我的名字,
買了一套房子,辦了房貸,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銀行還貸是你的名字。
其一、只要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有他的名字,他和你已有的公積金也是可以全部提出來,先還掉一部分貸款的。
其二、銀行還貸是你的名字。一家人,無所謂有利弊,老公應該跟你講清楚,不用他的名字貸款的理由,是否以後還有什麼打算?如買車貸款等等。
其三、哪怕以後有任何的變化,雙方的財產是共同的,債務也是共同的,一切都有憑證可以算清的,這個你不必擔心。
⑸ 我們是婚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的是老婆一個人的名字,貸款銀行是寫的老婆是貸款人,我是共同貸款人,
婚後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兩人離婚,原則是兩人平分,但是也要看什麼原因,如果一方是過錯方,有可能就不會平均分配
⑹ 房產證名字是自己的貸款是夫妻雙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所購買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這與房產證上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無關的!
希望有幫助!
⑺ 房產證是夫妻的名字 就必須夫妻一起還貸款嗎
王某是老公,張某是老婆,房產證上王某和張某的名字都有,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王某月薪6000,張某月薪3000,房貸月供是3000。王某可以從工資裡面拿出3000,存到還貸款的銀行卡里,而張某可以不用存,因為卡里的錢已足夠還款。雙方剩下的6000,兩人商量著用來養家糊口。
凡事都是商量著來,沒有什麼必須一起還。
⑻ 房產證是夫妻的名字 就必須夫妻一起還貸款嗎
王某是老公,張某是老婆,房產證上王某和張某的名字都有,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王某月薪6000,張某月薪3000,房貸月供是3000。王某可以從工資裡面拿出3000,存到還貸款的銀行卡里,而張某可以不用存,因為卡里的錢已足夠還款。雙方剩下的6000,兩人商量著用來養家糊口。
凡事都是商量著來,沒有什麼必須一起還。
⑼ 買房子房產證是我老婆的名字還貸款我還一但離婚了房子我有沒有居住權利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