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申請住房貸款 銀行要調查什麼
首先是對申請人的調查。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如果用戶成員和直系親屬參與借款,銀行也要檢查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配偶不在同一戶口內參與借款,還需提供結婚證。申請人如果要求公積金借款,要提供按時交納公積金的證明。對申請人的調查,最重要的是申請人是否具有經濟償還能力。
對申請人的調查,還包括與房產商簽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要有購房交款證明。目前還要調查購房家庭成員名下有幾套房,是否有過房貸記錄,以便確定是否同意貸款,首付比例及貸款利率等。
其次是對房產商的調查。包括房產商與貸款申請人簽定的住房合同或協議,這也是非常重要的。房產商的實力不強、經營管理混亂、信譽不佳等都會給購買者和銀行住房貸款帶來煩惱和風險。
總之,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時間比較長,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銀行為安全起見會進行必要的調查。在國外,調查期一般為一個月到三個月。
② 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分析
個人信用帶來的風險
這是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中比例最高的種類,主要包括借款人償債能力不足風險及擔保人償付能力風險兩類。
對借款申請人進行信用調查是銀行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重要環節。對於貸款銀行來說,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是既要獲得有關申請人充分的信用資料,又不用投入過多的時間和成本。在國外,貸款銀行均通過商業信用機構來完成信用調查工作,但由於我國個人資信制度尚未建立,對個人的資信狀況缺乏合理、完整的判定標准,銀行只能以借款人所在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等材料作為信用評定的依據,其真實性、時效性難以確定,對個人收入的核實成本較高。個人住房貸款年限最長可達30年,在這樣長的時間跨度內無法對借款人經濟狀況進行持久的監控,現階段商品房價格較高,每月的還本付息負擔較重,一旦借款人失業或正常收入減少便有可能產生違約風險。
擔保人(即開發商)作為借款人從銀行獲取貸款履行擔保的第三方,如果借款人不能在其貸款年限內按時清償相關債務,按照約定理應由擔保人在借款人未取得兩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或貸款終結之前履行其連帶責任,但由於房地產開發業也是高風險、高收益行業,開發商的經營狀況、支付能力也是很難准確把握的,因此也極易產生風險。
欺詐風險
這里所謂欺詐行為是指違反金融管理法規,捏造事實、隱瞞真相,採取不正當手段套取銀行資金,騙取根本無償還能力或超出其償還能力的貸款,致使我行信貸資產遭受損失的行為。重復抵押、虛擬抵押、租賃房屋抵押、故意遺漏房屋共有人的抵押,或亂開收入證明、偽造身份證件等,這可能是借款人的欺詐行為,也有可能是開發商為盡快套取銀行資金授意借款人的欺詐行為,還有一種可能是開發商與借款人聯手製造出的欺詐行為。
銀行風險
隨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量的急劇上升,各銀行在「簡化信貸手續」的呼聲中提高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速度,這種服務上的改進,無疑帶來了住房信貸消費群的擴大,直接促進了住房市場購買力的提高。但是,如果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過於追求效率而忽視了貸款操作的嚴謹性,將會造成相關法律手續及文本的缺漏,從而直接導致貸款的損失。
抵押物風險
這是抵押物產權問題所造成的風險。如在個人住房貸款尚未清償期間,由於城市建設規劃,拆遷等因素而產生產權風險,盡管政府出台了相關辦法對此予以保障,但銀行仍面臨著兩種風險:一是拆遷補償後,其補償價格遠遠低於住房市場價格,即使貨幣化補償金全部用於還貸,也可能難以清償全部貸款。二是抵押權人(銀行)無法實施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權,即可能產生產權替代風險。
抵押物處分引起的風險
這是指借款人不能清償債務時,銀行依法對貸款抵押物進行處置以償還貸款時產生的風險。主要表現為:(1)執行難。由於我國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當借款人發生信用危機而形成不良貸款時,銀行正常行使抵押物處分權比較困難,其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其實這已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問題,而可能延伸為一個政府極為棘手的社會問題,因為任何一個政府都不會讓失業的人再一次「流離失所」。雖然在產權房抵押時,房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借款人出具第二住所證明,然而這一紙證明的效力有多大,它能否成為銀行處置抵押物時的有力依據,我們還不免要打上一個問號。(2)變現難。銀行欲通過拍賣抵押物實現抵押權時,如果遇到有價無市的狀況,那麼銀行雖然實現了對抵押物的佔有,但抵押權尚未真正實現。此外,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較長,抵押房屋可能因經濟環境、房地產市場狀況的變化和自然損耗而貶值,變現價值較貸款時原售價按抵押率打折後的價值還要低,從而造成銀行資產的損失。
貸款條件風險
這是指個人住房貸款的按揭成數、利率、還款方式、貸款期限等貸款條件因借款人經濟狀況的變化而對貸款產生的影響。如2012年銀行一般所採用的還款方式有3種,3種方式償還貸款本金的速度有所差別。如發生借款人無力還貸的情況,採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方式與按月還款方式相比,由於按月還款本金余額在不斷降低,相對而言貸款風險要小得多。此外,個人住房貸款屬於中長期貸款流動性差,相對於短期借款亦具有較大的風險。
其他風險
其他不可抗風險:其一,為自然災害及人為傷害風險,如水災、火災、地震及戰爭等使房屋毀壞,貸款無法收回;其二,房地產業因客觀經濟大氣候影響,行業蕭條,造成銀行貸款風險;其三,借款人意外地喪失勞動力或突然死亡也應劃作此種風險。
③ 個人住房貸款的銀行分析
恆生利率7折 工行額度充足
16家上市銀行和部分外資行及中小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比較發現:大型外資行最好不要碰,股份制銀行不可取,四大行中優先考慮農行,恆生銀行利率打折最優惠。
恆生利率優惠最低7折
東亞渤海平均上浮30%最高
從房貸上說,不得不承認恆生銀行是一家讓人印象深刻的銀行。這是信託網記者調查的所有銀行中唯一一家可以低於基準利率的銀行,在7折利率優惠早已銷聲匿跡時,恆生銀行無疑會讓購房者欣喜、驚訝,並且感到疑惑。
從陸家嘴附近的恆生銀行的房貸工作人員胡小姐口中記者得知,2012年恆生銀行的首套房首付3成,貸款利率是7折優惠或者9折;二套房首付是6成或者5.5成基準利率。「首套房,如果購買的是和我們銀行合作的樓盤,利率是7折優惠;如果是非合作樓盤,就是9折。」
同樣是外資行,東亞和恆生銀行就像是兩個極端,在利率上,恆生是最低的,東亞卻是最高的。
東亞銀行兩個支行的工作人員都表示,東亞2012年基本不做二套房,而首套房即便做,利率也是異常之高。「首套房一般都是首付4成,利率上浮10%,很少很少能做到首付3成,除非是我們的超VIP客戶。二套房是首付最少最少5成,利率平均上浮30%。想要優惠,除非你要買的房子價格非常高,比如1000萬。」
不過東亞陸家嘴支行的黃小姐則表示,2012年該支行二套房的貸款利率上浮35%,不過基本不做。
和東亞銀行一樣比較高的還有渤海銀行,這家銀行甚至比東亞更昂貴。首套房是首付5成,二套房是首付6成,而不管是首套還是二套,利率均上浮30%。
除了像恆生、東亞和渤海等這些比較特殊的銀行外,2012年其它多家銀行的首套房貸款幾乎都是首付3成,最低基準利率,最高上浮10%;而二套房是一般首付6成,利率上浮10%。
比較特殊的利民利得財富像建行、光大和上海銀行,首套房是一般首付4成;興業銀行和深發展的二套房利率是上浮20%;興業和上海銀行二套房首付分別是7成和5成。
工行額度充足放款快,購房價格有限制
2011年1月份底,上海地區頒布限購令細則,明確表示上海本地人最多購房兩套,外地人在上海最多購房一套。滬上各家銀行根據政策要求,已不再受理第三套住房貸款。2012年的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已經很棘手。
中信銀行徐匯支行、深發展市西支行和陸家嘴浦東南路上的銀行基本都不做房貸了。各家銀行都表示,年底將近,銀行貸款額度緊張,放款時間說不準。四大行中,肇嘉浜路上的工行和農行相對額度比較充足。對於急於貸款的購房者,可以優先考慮到放款比較順利的銀行去。
從貸款首付和利率兩方面考慮,工行、交行、招行、寧波和江蘇銀行等是最優惠的,首套房都是首付3成,基準利率;二套房均是首付6成,利率上浮10%。
不過也有各種條件限制。工行只有對購房價格在800萬以上的客戶才會發放貸款,「接下來一兩星期可能會降低標准。」工行肇嘉浜路支行的房貸經理說道。
寧波銀行的首套房利率是基準利率或上浮5%,「做到基準利率比較難,要求是客戶必須是沒有其它貸款或者負債的。同時我們銀行是按照利率高低來放款的,利率高的先放款。」
對於客戶來說,不僅要從貸款利率上選擇銀行,還要看將來可能的還款方式。一些銀行在還款方式上進行了創新,比如渤海銀行提出「存抵貸」,「客戶在我們這里存一天的錢,我們按照貸款利率給他算一天的利率,返還給他,用來沖抵貸款。」
此外,還有深發展的「雙周供」,同樣是先還利息,不過是增加了還款次數,比等額本息還款總額更少。
④ 申請住房貸款銀行要調查什麼
新樓盤的話,開發商會和銀行合作的,個人主要是要收入證明,以及會查詢信用記錄
二手房的話,要對房子進行評估,按6、7成評估價值貸款,
⑤ 淺析個人住房貸款有哪些風險
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有:
(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風險的外因主要有「假按揭」風險、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和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1、「假按揭」風險
「假按揭」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採取欺詐的手段,利用虛構的房屋買賣關系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從而達到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目的。自2003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洗牌過程。很多中小開發商明顯感覺到資金壓力。在此情況下,很多開發商開始借"假按揭"之名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2、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
假如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出現較嚴重的瑕疵,比如1、房屋有嚴重的質量題目,無法正常居住;2、住房面積縮水,以次充好,抬高房價,造成購房者的損失,導致購房者抵觸情緒大,而拖欠貸款;3、開發商沒有履行承諾,未及時完成消防等配套工程,推遲進住;4、開發商尚欠繳地價、配套費,拖欠工程款,未辦妥房產證,使部分業主拖欠貸款,放棄供樓,造成信貸風險;5、開發商為了售樓,過度地承諾。最常見的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返租協議,由於出租不理想或開發商拖欠返租款,使業主也拖欠銀行貸款;6、物業治理不善,造成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使業主拖欠貸款加大信貸風險。這些都會導致借款人發生群體性的違約不還款的情況。
3、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目前由於全社會缺乏完善的個人信息治理體系,使得貿易銀行很難進行正確的風險判定。從信用風險的角度來看,一方面,個人住房貸款的順利回收與借款人的家庭、工作、收進、健康等因素的變化息息相關,借款人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導致不能定期或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或者因借款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借款人的繼續人放棄所購房屋,不願還款,從而給銀行利益帶來損失的違約風險。另一方面,借款人還可能故意欺詐,通過偽造的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從而產生道德風險。現在,有很多借款人根本不具備定期還款的能力,其通過偽造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購買房屋,再將該房屋出租,以租金收進還貸,一旦房屋無法出租,借款人也就無力繼續還款,給銀行帶來風險。
(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內因則是貿易銀行貸款的操縱風險,主要有職員道德風險、貸款審查風險和貸後治理的風險。
1、職員道德風險
主要是指銀行貸款經辦職員由於個人原因或者某種利益關系,明知借款人提供的是虛假材料而不指出,導致借款人相關資料不真實,誤導貸款審批人。更有甚者,有個別經辦職員知法犯法,內外勾結,故意偽造相關材料,騙取銀行信貸資金。
2、貸款審查風險
貸款審查是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重要環節。在貸款審查過程中,經辦職員風險意識不強,警惕性不高,對借款人的真實身份、收進情況、家庭狀況等相關情況了解不祥,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正當性審查不嚴,流於形式,對有瑕疵的材料沒有認真調查核實。有的銀行為了擴大市場份額,採取競相降低貸款人的首付款比例,或者放鬆貸款人的審批條件,一味簡化手續,埋下了風險隱患。
3、貸後治理的風險
大部分貿易銀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貸後治理參照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模式,要求對每筆貸款定期檢查、報告。而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客戶分散、數目眾多等特點。隨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擴大和飛速發展,一個基層行往往有成百上千個客戶,客戶數目遠遠大於公司類貸款客戶的數目,假如沿用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辦法,根本無法及時了解貸款客戶經濟及家庭變化的情況。當可能出現風險時,銀行就不能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
⑥ 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對借款申請人貸前調查的方式包括( )。
【答案】A、B、C、D、E
【答案解析】調查的方式和要求。貸前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可以採取審查借款申請材料、面談借款申請人、查詢個人信用、電話調查、實地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①審查借款申請材料。貸前調查人通過審查借款申請材料了解借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借款所購(建)房屋情況、貸款擔保情況等;②面談借款申請人。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貸前調查人應該至少直接與借款申請人(包括共同申請人)面談一次,面談可以在受理貸款申請的同時進行。
⑦ 對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人的貸前調查主要包括( )。
A,B,C,D
答案解析:
對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人的貸前調查主要查詢其信用記錄、實地調查、電話調查和面談借款申請人。故本題選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