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一方債務另一方不知情怎麼處理
如果對方能證明這筆債務用於你們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即使你不知情,也是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
如果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不知情的一方是不用承擔這筆債務的。
2. 夫妻一方在一方辦理貸款,在另一方不知情也沒有簽字,銀行就放款了,銀行是否違規
貸款是個人行為,如果不是以共同財產抵押,也不需要擔保人,不需要其他人簽字。夫妻的另一方之所以負有還款的連帶責任,是因為婚後收入屬於共同財產,所以有共同承擔債務的義務。
3. 夫妻離婚前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銀行貸款,離婚後不知情的一方需要承擔嗎
在婚姻存續間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用貸款用於非法活動離婚後不知情一方不需要承擔,如果用於家庭消費或是經營不知情一方也要承擔貸款債務。
4. 怎樣查夫妻之間的銀行貸款就一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另一方貸了款
去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行查詢即可
5. 夫妻一方信用貸款,另一方不知情要還嗎
夫妻貸款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的款,那原則上是誰貸款由誰還。
6.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向銀行申請信用卡貸款,請問另一方需要承擔此債務嗎
7.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為什麼還款時不知情的也要還,法律是不是不公平
從夫妻共同債務來說:判斷是否是共同債務的條件,一是時間,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婚前後轉化債務除外);二是目的,即用於家庭生活。雖然婚姻法「(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貌似很客觀實質中立,但現實生活中,在對於第三人而言,基於第一個時間因素,自然會有第二個目的推斷,除非另有聲明。
從保護第三人利益而言,第三人只是借貸合同一方,不是裁判者,要讓其判斷借債目的是否用於家庭生活,並因此承擔債務可能不能清償的風險。這於糾紛後的裁判沒有任何意義,並不合理也不利於促進交易
……往下就不說了,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