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抵壓貸款後可以辦理離婚嗎
當事人辦理完畢住房抵押貸款手續,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時可以雙方協議財產的分割,以及共有債務的分擔方式,可以約定有一方承擔全部債務,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
債權人可以依法起訴離婚的夫妻倆主張債權。
一方當事人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可以向另一方主張追償。
《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㈡ 夫妻在銀行有貸款現在要離婚該怎麼辦
貸款並不影響你們離婚呀貸款是貸款離婚是離婚。如果是你們各自不同的財產上有貸款的話那完全不影響如果是你們共同財產上的貸款的話只要在離婚協議上去做具體的分割就好了比如說你們名下各有一輛車子但是同時都在還車貸。這種情況下只要你這邊。沒有對對方的財產和貸款有任何意見的話,還是在離婚協議上去簡單約定一下各還各的貸款各自擁有各自的車輛。或者是比如你們有共同的一間房的房貸那這個時候的話你們在離婚協議上就要明確說明這個房子的房貸以後是該怎樣扣款。最後這套房子的產權各佔多少比例或者是乾脆就是墊資直接把這套房子。還完貸款變現然後把各自的那部分應得部分拿走。
㈢ 咨詢下:假如夫妻雙方在銀行有抵押貸款,然後男方在外有民間高利借貸,離婚是否可以辦理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因此,這個是可以的
㈣ 婚內夫妻共有房產被抵押貸款離婚怎麼分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往往涉及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離婚問題,訴訟離婚還有自己的離婚程序和條件,掌握這些法律知識對於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來說十分重要,婚內夫妻共有房產被抵押貸款離婚時怎麼辦,貸款誰還?本文主要對這些常見的離婚問題及解決辦法作了詳細介紹。
婚內夫妻共有房產被抵押貸款離婚時怎麼辦
夫妻婚姻期間抵押貸款購買房產(夫妻雙方共為產權所有人),現雙方已辦理離婚手續,房產歸女方所有並償還剩餘貸款。問是否有穩妥的解決方法立即除去女方今後房產過戶存在的隱患?一般有一下判定情況:
1、有夫妻婚姻期間抵押貸款購買房產後離婚的具體案例的話可以詳細的講解一下會比較好理解,如果是協議離婚,可將分割財產的協議和男方辦理房產轉移的委託手續到公證處作個公證。
2、婚內的抵押貸款屬於雙方共同債務,也是跟抵押貸款買房一樣,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比較復雜的情況。
婚內夫妻共有房產被抵押貸款離婚時貸款誰還
根據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另外,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在離婚離婚案件中,了解離婚程序、正確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對於離婚案件當事人獲取離婚賠償和維護自己爭取自己權益十分重要。
許多離婚當事人在處理離婚問題時沒有頭緒,財產分割等問題不知道如何爭取自己的權利,以上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離婚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需要的朋友有所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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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房產證抵壓貸款後可以辦理離婚嗎
離婚是離婚房子是房子。如果說你們兩個離婚,要分房子的情況下,仙協議去分割這套房產該誰得多少?然後再去處理這套房產的抵押貸款和還款還有最後的賣房分割最後的欠款這是兩回事你不要因為說房子抵押貸款了就去。湊合一段沒有感情的婚姻,這樣對自己其實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說你還留戀這段婚姻,用這個當借口那也無可厚非。
㈥ 夫妻在銀行有貸款現在要離婚該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於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婚前一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銀行是在審查其資信及還款能力的基礎上才同意貸款的,其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合同相對人,故離婚後應由其繼續承擔還款義務。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㈦ 夫妻共同抵押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方法
夫妻共同抵押貸款,是屬於夫妻婚後共同債務,
離婚的時候應該先把共同債務劃分清楚。
㈧ 夫妻共同抵押貸款,離婚後該怎麼處理這筆抵押貸款
夫妻共同抵押貸款,不論是對於抵押行為還是貸款行為,與夫妻而言都是同等權利於義務的,所以離婚的時候對於該筆共同抵押的貸款,也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進行分配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及婚姻法的條例,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應該有平等的分配權力,所以說,不管是作為抵押貸款的債務而言,還是已經貸下來的款項而言,都應該平均分配。
我國的法律在不斷的探索和實踐中,將各種法律條款和法規進行更完善更細致和更嚴格的修改,新婚姻法的出台也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有了更好的解釋和說明,在面對夫妻離婚的的問題上,國家出台的法律對於夫妻共有財產和債務有著嚴格的要求和劃分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