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有官司能不能申請銀行貸款
法院有官司要看官司的類型,如果是涉及到經濟糾紛,在申請銀行貸款時就會比較困難了,因為銀行要對貸款人的經濟狀況和資產情況做一個評估,再確定是否發放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1)有債務官司夫妻不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二十一條 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
㈡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夫妻的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購買房屋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根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2)有債務官司夫妻不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關單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仍允許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㈢ 我有一個夫妻財產和債務糾紛問題想請教專業人士
1、夫妻共同債務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個人債務,自己償還。
2、未經另外一方同意,擅自變賣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返還變賣的財產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3、在外由找了女人,是屬於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的一方,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㈣ 有債務官司,自己是勝訴方的情況下能辦理貸款嗎
首先,你要辦理貸款,如果有債務關系的情況下,那麼需要看你徵信上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果沒有不良記錄可以辦理貸款,
其次,債務官司你是勝訴方,不代表你的徵信就是良好的,你可以查詢一下自己的徵信報告。
㈤ 夫妻雙方法院有起訴離婚記錄不能貸款嗎
夫妻雙方有離婚記錄並不影響貸款,只要貸款申請人滿足貸款條件即可辦理。
㈥ 夫妻離婚後妻子的債務牽扯到了丈夫不能貸款,這怎麼處理好
夫妻離婚後,妻子的債務牽扯到了,丈夫不能貸款,那麼只能是先把妻子的債務解決完了之後,再去給他賬戶貸款。
㈦ 銀行貸款必須夫妻共同承擔債務嗎
要看貸款的用途,如果是用於家庭開支或者共同生活開支的,就屬於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㈧ 夫妻雙方有一方信用不良不能貸款怎麼辦
夫妻一方信用不良無法辦理貸款的具體如下:
1,一般辦理貸款需要提供共同還款人,夫妻雙方作為共同還款人,一方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不會受理貸款申請,需要有問題一方還清欠款,繳納滯納罰金,辦理完畢手續之後,五年後銀行系統自動清理不良記錄,此時才可以辦理貸款。
2,夫妻兩人有一個是信用不良,那麼可以進行離婚後,徵信記錄良好的一方再進行貸款,一般不建議那麼做,後續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3,共同還款人是指在借款人無力償還銀行本息時的第二還款人,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債務人之一。在不經過法律訴訟在借款人無力償還銀行債務時,可以直接要求共同還款人履行還償借款人銀行債務的義務。一般共同還款人是在銀行認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存在無法按時足量還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借款人找共同還款人
㈨ 夫妻雙方共有貸款債務所承擔的法律後果
銀行貸款夫妻債務認定屬於一人的情況有:
1、夫妻一方婚前在銀行貸款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用於個人且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個人開支而產生的債務;
5、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