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銀行有貸款未還可以接受朋友的豪車禮物嗎
可以的,但是貸款必須要還款的,、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2. 一對夫妻在銀行借款20萬因還不起代款女方有多少責任
一半責任
3. 廈門女富豪墜落,負債1.8億貸款買豪車,後來怎樣了
廈門女富豪因犯數罪,被判8年有期徒刑,並處罰款10萬元。但是直到她被判刑,她身邊被她騙的朋友還依舊信任她,覺得不可置信。她究竟有何魅力,讓別人對她深信不疑,從而借到1.8億貸款呢?
1、創業經歷19歲畢業的陳清娜上班三個月後就覺得打工沒有前途,於是選擇了創業,而且她選擇了成本比較低的機票代理業務,從而賺到了第一桶金。之後陳清娜因偶然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關於某專門從事酒店訂房的國際連鎖公司招區域代理商信息,不得不說陳清娜有商業頭腦,當時的她想著機票、酒店可以一起做,方便了別人自己也可以掙到更多的錢,她的猜想也是正確的,當時能做的起飛機的都是富人,不在意這些錢,只圖方便,陳清娜既能為他們解決機票又能解決酒店,他們都很樂意光顧她的生意,於是在這兩個代理上大賺了一筆。 之後的陳清娜建立起了票務、全國酒店預訂為主的商旅系統,並且一直發現下線加盟,雖然最後以失敗結局,但也讓陳清娜賺不少錢。
其實從陳清娜能借到這么多錢來說,也能知道陳清娜是一個十分出色的人,不然那些大老闆是不可能輕易被她蒙騙的,甚至最後當陳清娜被逮捕的時候,身邊一些朋友和借錢給她的人都不會相信她是騙他們錢的。可是擁有才能的陳清娜跟很多犯罪分子一樣沒有將這些才能用在好好經營生意上,而且用在了不法獲取利益上,導致了自己親手葬送了自己,甚至讓自己在年華正好的時候身陷囹圄,真是令人唏噓。
4. 現在是不是很多人向銀行貸款出來放利息
倒手的買賣,得會算計才行,中間會用風險,弄不好傾家盪產
5. 夫妻怎麼樣去銀行貸款
若您所在城市有招行,可通過招行網點嘗試申請貸款,由於各貸款項目所需條件及申請材料有所不同,目前可貸款用途如下: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以及生意方面周轉的用途。您可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2人工服務-「1」個人銀行業務-「4」個人貸款業務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用途及城市詳細了解所需資料。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
6. 婚姻續存期間丈夫硬逼妻子向銀行貸款,所貸金額用於購買車輛(所屬丈夫名下),離婚後需要妻子共同償還債
離婚時,應該提出來貸款是夫妻共同貸款,需要共同還款。車也要處理,用來還賬
7. 婚後兩個人貸款買房子,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有貸款正本抵押在銀行副本可不可以寫夫妻倆個人的名字
1、這個首先你得去房管局辦理,一般來說房產證是沒有那麼快辦理下來的;
2、再者說,婚後買的房子已經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即使寫誰的名字都一樣,那都是屬於共同的,不再屬於個人的,前提是以領結婚證為主的婚後;
3、所以說你要明白了這一點,那對於加名字與不加沒有什麼區別。
8. 貸款買豪車,銀行是否能扣押汽車副鑰匙
通過銀行貸款購車,一般銀行會將車輛抵押給銀行,抵押給銀行的是在車管所進行抵押登記,而不是扣押副鑰匙。抵押後車輛的轉讓會受到限制,但使用不受影響。
9. 如果一對夫妻婚後貸款買車,款未還清雙方鬧離婚,男方把車開走,貸款方的名字都是女方,貴公司該向誰追款
1、車是婚後貸款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於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
2、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要納入分配,一方私自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
3、貸款方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債務人,車輛為抵押物,貸款未還清之前,車輛不能買賣過戶。如果不能按時還款,貸款公司有權扣押車輛。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為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1、處理權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
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9)福建一對夫妻向銀行貸款買豪車擴展閱讀:
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
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即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對全部夫妻財產不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10. 夫妻雙方在銀行貸款,並且有另外一對夫妻作為擔保,妻子是主貸人,丈夫在世前因
夫妻雙方在銀行貸款,妻子是主貸人,丈夫現在已經去世的情況下,是需要提供死亡證明給法院的,而且需要按照貸款合同,盡快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