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間借貸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訴嗎
如果出借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倆可以作為共同原告。如果只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則出借方是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1、第七十二條 共有財產權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權人起訴的,其他共有權人為共同訴訟人。
2、第七十三條 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理由成立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3、第七十四條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時,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應當追加的原告,已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願意參加訴訟,又不放棄實體權利的,仍應追加為共同原告,其不參加訴訟,不影響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依法作出判決。
Ⅱ 夫妻一方貸款還不上,銀行起訴是雙方一塊起訴嗎
如果夫妻雙方是共同借款人,銀行有權起訴夫妻雙方。
而且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倆任何一方的債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也要負法律責任的。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Ⅲ 夫妻共同簽字貸款一方不在了,另一方怎麼辦呀
直接起訴另一方,這一方也是應當負責還款的。
Ⅳ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負法律責任嗎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需要負法律責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倆任何一方的債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4)夫妻貸款一方不管能起訴嗎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具體的規定: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Ⅳ 夫妻一方借款不還,能否起訴其成年子女
夫妻一方見花不花能否接受其成員只有成年子女沒有義務負擔父母的健康。
Ⅵ 夫妻鬧離婚分居期間 一方私自貸款用於個人消費 不知情一方被銀行起訴 該怎麼
現在一般銀行消費貸款是需要配偶簽字確認的吧。按照婚姻法或者說新的民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沒有配偶確認的非用於家庭生活的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可以請個律師收集相關材料吧。
Ⅶ 夫妻雙方貸款 ,一方據為己有,法院如何判決
夫妻雙方貸款 ,一方據為己有,如果債權人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會判決認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
至於貸款是一個人佔有使用,還是夫妻兩個人佔有,與債務屬於共同債務無關。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同債。
Ⅷ 夫妻共同貸的款被一方轉走,另一方可以起訴追回嗎
可以起訴對方的,如果對方一個人負責按時還貸款的話,也是可以接受的
Ⅸ 如果夫妻雙方,另一方沒有參與債務借款!而被起訴!對方是否要去法院澄清
1、如果一方的債務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開銷的話,那這種就會被起訴,屬於共同債務;
2、如果僅僅是用於個人一方的投資、消費等,那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澄清,這個債務屬於單方面的;
3、所以說一定要把事情弄清楚再做決定。
Ⅹ 婚前夫妻一方貸款未還婚後另一方會被起訴嗎
婚後另一方沒有嘗還貸款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