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付首付買房,我還貸款。房證寫我的名字,父母去世後,這套房子屬於我嗎其他子女有權利分割嗎
如果要有你父母付首付的證據,即發票或收據的,你父母和你對房子的所有權是按比例分配的,父母所佔的是首付占的比例,你的兄弟姐妹對於這部分財產是擁有繼承權的。
⑵ 銀行貸款人死了,家人還要還了嗎
1、 由自然人擔保的貸款:在貸款人申請貸款,其親屬或其他的第三方機構簽訂了連帶還款責任合同,銀行會讓擔保人履行相關的擔保義務,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所剩下的欠款;
2、 在無任何第三方擔保的情況:貸款人選擇房屋抵押貸款方式,在逾期時間達到半年後,銀行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訴訟,拍賣所得款優先用於還貸。如果貸款人親屬在其死後代為還款,在貸款全部還清後,其家屬可辦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記。
3、 貸款人無抵押貸款:如果貸款人選擇無抵押貸款,即沒有第三方的連帶責任人也沒有抵押物時,這筆貸款不用償還。
拓展資料:
一、 配偶償還責任
對於配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是否應該承擔債務責任,這就還得從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說起。夫 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為了獲取共同的利益所產生的,也就是說,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借錢,並不是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雙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是夫妻雙方。 如果夫妻一方的債務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產生的,那另一方就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相關證據證明另一方的債務是個人行為,並不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為了共同的利益,那就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現實中在採集這方面的證據有一定的難度,因此這條法律規定也是常常被人所詬病。
二、 子女償還責任
中國有句古話說"負債子還,天經地義",那是不是說父母死亡了,所遺留的債務必須有子女來償還呢?這個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三、 繼承人的償還責任
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受限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從這個法律條例來看,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責任是根據其繼承的遺產價值來定的,繼承人在遺產價值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超過遺產價值范圍的可以自由償還,也可以拒絕償還。
⑶ 28歲有房貸,父母共同還款人,主借人死後怎麼辦
現在28歲有房貸,父母是共同還款人,如果是主借人死後的話,那麼由共同還款人繼續還款,只是把房貸還完為止。
買房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購買房屋時,許多購房者會因資金不足而選擇向銀行借款,很少會有人一次性全款購房。而貸款的方式有很多種相對也比較復雜。其中,最常見的兩種還款方法是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但是有很多購房者對這兩種還款方式一無所知,甚至無法區分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之間的區別?
等額本金與等額本息的區別
等額本金與等額本息的區別:
等額本金:每個月還款額不同,隨著期數的增加月還款額不斷遞減,這種方式是將貸款本金按還款總月數均分,再加上上期剩餘的本金利息得出月供數額。
計算方式:
月供=(總本金/總期數)+(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月本金=總本金/總期數;
月利息=(總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總利息=(總期數+1)*總本金*月利率/2;
總還款額=(還款月數+1)*貸款額*月利率/2+總本金;
等額本息:每月還款總額相同,因為月供中的本金佔比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減少,總期數不變。
計算方式:
月供=[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月利息=剩餘本金*貸款月利率;
總利息=貸款額*貸款月數*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貸款額;
還款總額=貸款額*貸款月數*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貸款期限越長利息相差越大
在一般的情況下,等額本息支出的總利息比等額本金要多,而且貸款期限越長,利息相差越大。
等額本息隨著還款後貸款本金的逐步減少,利息比例逐漸減少;等額本金每個月還款的本金數值保持不變,利息逐月減少,月還款總額逐漸降低。
同時,我們可以看出來在前八年中,等額本金還款總額更高,利息少一些,但是月供壓力會更大,這段時間也幾乎感受不到利息少的好處。因此等額本息說白了就是用更多的利息來換取更小的還款壓力,對於首付資金較少的人群來說,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能夠支持更大總額的貸款,而對於帶有投資目的和首付比例比較高的購房者來說等額本金會更加合算。
申請購房貸款要注意那些?
1、金額應量力而為
一些購房者認為貸款金額越大越好。實際上,情況並非如此,因為貸款是要還的,如果買方的貸款期限長且貸款金額更大,則將支付的貸款利息將會更多,這將增加還款壓力。
2,首付與收入
根據當前規定,首套通常需要30%首付,第二套房子至少需要40%的首付。此外,最好確保他們的月收入達到月還款額的兩倍以上,這可以幫助提高抵押合格率。
3、申請貸款前請勿使用公積金
如果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余額,則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將變為零,因此,公積金貸款限額也將變為零。換句話說,您目前無法成功申請公積金貸款。
4、提前還貸
不要以為手上有一定資金後隨時都可以提前還貸,這要根據具體的貸款方式以及還貸時間來綜合考慮。有的時候提前還貸未必是好事。
大家在選擇房貸的還款方式時應根據個人需求、風險偏好以及經濟能力來決定,如果還款能力比較強,選擇等額本金就能減少利息總量,但若是房貸負擔比較重,那麼選擇等額本息,壓力就會小一些。
等額本金前期還款壓力比較大,後期壓力逐漸遞減,因此適合還款力強、首付比例高的人群,另外年紀稍微大一點的人群也適合該種方式,因為隨著年齡的增加,收入可能會逐漸減少。
等額本息每月還款額度相同,適合有規律開支計劃的家庭和剛剛開始賺取薪水的年輕人,這部分人群隨著年齡的增加收入和職位會逐步增加,這類人群選擇等額本金的話,前期壓力會非常大。
因此,兩種方式各有其獨特的優勢與劣勢,每個人都應該根據目前和未來自己的收入狀況進行選擇,不要相信別人簡單的一句建議。
⑷ 父母貸款買房,出車禍去世,子女是不是有義務承擔還款
子女在接受遺產的范圍對父母的債務承擔責任。
一般而言房產的市場價值要高於銀行貸款,如果子女無能力還款,銀行可能會按照合同約定將抵押房拍賣,扣除拍賣費用後剩餘的部分應當返還給子女。
現實中也有這樣操作的,由子女將該抵押房轉讓給第三人,約定由第三人一次性還清貸款,子女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差額部分由第三人交給子女。但這樣操作具有一定的專業性,最好委託當地律師參考辦理。
僅供參考。
⑸ 貸款人死後他的房屋能當做遺產的處理來處理嗎
你說的應該是借款人,貸款人指銀行等出借方。死後資產應先用於償還債務,若繼承人繼承了房屋,應代還債務,但以所繼承財產的價值為限。如果放棄繼承,則buxuyao
⑹ 父母的房產貸款後轉貸在我頭上是我還的貸款比房父母死後如何處理
跟誰花了錢沒有多大關系,走正常遺產繼承順序。如果想歸你只能走遺囑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果沒有別的繼承人,那就理所當然歸你
⑺ 公積金貸款房人死後他父母需要繼承多少
公積金貸款買房,買房人已經去世了,如果他父母需要繼承房產的情況下,應該把公積金貸款還完。
關於遺產分配,房產分割。
遺產分割也叫遺產分配,是指財產所有人死亡後根據法定繼承、遺囑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其遺產的分配製度。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准則。那麼關於遺產如何分割有哪些規定呢?
在法定繼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繼承權的人參與繼承外,繼承法第14條還賦予一些符合一定條件但沒有繼承權的人取得一定遺產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是繼承權之一,法律之所以賦予該權利是因為他們和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特別扶養關系,這是保障人權和弘揚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員享有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
(1)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2)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即使其不是繼承人,屬於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遺產取得權。這種遺產取得權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當其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遺產分割時,明知而未提出請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請求時,在知道後2年內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分割房屋遺產的法律規定。
《繼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繼承法的這條規定,說明對房屋遺產進行分割時應掌握兩條基本原則:
一是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無法分割的房屋遺產,強行分開、割斷,以致造成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或給生活帶來不便。
二是不損害遺產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來生產經營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繼承分割而改變了房屋的使用屬性,喪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價值。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並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准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准,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在房屋遺產分割中,盡量採用第一種方法即折價補償的方法比較好,這樣做,可以徹底解決房屋繼承糾紛。採用第二種方法,則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而又必須兼顧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的,採用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⑻ 房產被貸款,父親死亡
你讓她出的這份聲明書還是基本把事情情況說清楚了!
1.你有權要求返還房產
2.涉及的貸款債務由她承擔
3.如從她那拿了錢也是要吐出的
4.如你們一直未拿錢,她應該是涉嫌惡意詐騙惡意佔有
5.建議還是直接起訴,要不太麻煩了。
⑼ 父母一方去世如何過戶父母共同貸款的房產
有一點
你母親的不是你一個人繼承,是你、你父親和你外公外婆共同繼承
現在過戶時,首先要還款,款不還完是不能過戶的
過戶時你要出具你母親的死亡證明,你外公外婆在世就要到公證處辦一個放棄公證
你和你父親帶上證件到房產局辦理就行了
⑽ 父母立遺囑將有貸款的房產給兒子,父親過世後剩餘的貸款應由誰來還
父母立遺囑將有貸款的房產給兒子,父親過世後剩餘的貸款可以不用管。如果父親沒有其他遺產。這套房子的剩餘貸款不用歸還,但是這套房要被銀行經過法院拍賣,剩餘的財產可以交給其他繼承人。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