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雙方名下有貸款離婚,協議一方還款,怎麼具備法律效益
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即有效。
但這個有效有一定的范圍,即對夫妻雙方有效。因貸款在先,而協議離婚在後,這份約定一方還款的離婚協議對銀行是不生效的,銀行依然可以選擇起訴夫妻雙方。
現實中實務:
如果因還款不及時,而被銀行起訴後,法院很可能會判決由夫妻雙方承擔還款責任。
但此時,因為有離婚協議約定「由一方還款」,這個時候離婚協議就開始起作用了,其中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按《離婚協議》要求來承擔還款責任。
⑵ 一套房子還有按揭,被倆人起訴查封,法院會強制執行么
要等判決下來再說,還要分清楚別人起訴的欠款人。如果你的房產證上的名字不符,或者有多人,是不會直接強制執行的
⑶ 如果夫妻雙方,另一方沒有參與債務借款!而被起訴!對方是否要去法院澄清
1、如果一方的債務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開銷的話,那這種就會被起訴,屬於共同債務;
2、如果僅僅是用於個人一方的投資、消費等,那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澄清,這個債務屬於單方面的;
3、所以說一定要把事情弄清楚再做決定。
⑷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負法律責任嗎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需要負法律責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倆任何一方的債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4)夫妻名下有貸款被起訴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具體的規定: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⑸ 兩夫妻的名義在信用社貸款五萬老公現在沒能力嘗還了起訴了的話老婆名下的銀行行卡會被凍結嗎
可能會被凍結。本案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二人都有償還的義務。因此,如果信用社起訴並申請財產保全,那麼妻子名下的銀行卡可能會被凍結。
⑹ 夫妻離婚,男方在銀行有貸款,女方名下有一套房產,還有一輛車,起訴法院怎麼處理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所以,離婚後對於財產和債務,兩人可以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則需要分割共同財產和承擔共同債務。對於男方的貸款,如果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如果不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則是男方個人債務。對於女方的房和車,如果是婚前自行購買的,則為個人財產,不用分割。如果是婚後共同購買的,則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
⑺ 夫妻雙方共有貸款債務所承擔的法律後果
銀行貸款夫妻債務認定屬於一人的情況有:
1、夫妻一方婚前在銀行貸款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用於個人且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個人開支而產生的債務;
5、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⑻ 夫妻名下有一套貸款房子,如果不還房貸了,夫妻會坐牢嗎
一般情況下,不至於坐牢。但房產可能被拍賣
⑼ 夫妻協議離婚後雙方名下都有貸款歸一方來承擔還不了另一方有法律責任嗎
夫妻協議離婚後雙方名下都有貸款,協議歸一方來承擔,還不了貸款另一方有法律責任,需要代替償還,償還完畢貸款,這一方當事人可以憑離婚協議向對方起訴追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⑽ 夫妻二人貸款真的無能力償還,現在被起訴,丈夫有重大疾病,家有4個老人兩個孩子都靠妻子扶養,會拘留嗎
無力償還銀行貸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坐牢。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有履行判決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履行困難,法院也會寬限履行時間的。《民法通則》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