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分居期間女方獨資貸款買房,男方被執行,女方受影響嗎
這個比較復雜,如果相關證據不充分估計女方會受到影響,畢竟只是分居不是離婚,雙方的財產還都是婚內財產。如果證據充分,能證明雙方財產早已分割清楚、且男方欠款勺二女方無關,女方也未從中受益,估計女方有很大可能不受影響。
Ⅱ 夫妻分居期間銀行貸款由誰還
分居期間不是為了離婚而做准備嗎
一般正常情況依然是一起還的
如果是已經把東西給分配好了
那就是打算接手房子的那方付
Ⅲ 夫妻雙方分居二十年了,如果女方想貸款買車的話,會不會影響男方的低保和貧困戶
在你們沒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當然會取消低保貧困戶。
Ⅳ 夫妻分居怎麼樣才可以辦理貸款
貸款必須夫妻雙方簽字同意。
Ⅳ 夫妻分居一方貸款另一方有還貸責任嗎
夫妻分居期間一方所產生的債務另一方應否負責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主要是看其負債的緣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條第三款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在案件審判過程中,判定同時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個人債務處理:(1)夫妻雙方不存在舉債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2)該債務不是用於夫妻雙方應履行的法定義務或道德義務;(3)債務形成時,債權人有理由相信該債務不是為債務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設立。
Ⅵ 夫妻分居五年,女方貸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該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引言:夫妻之間感情破裂,分開時在財產分割上產生問題,是很常見的。有一對夫妻已經分居了五年,但是還沒有領離婚證,而女方在分居期間貸款買房,只寫了女方的名字,該房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呢?其實這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同的情況,對這個房子的所有權有不同的考慮。
法律並不是一個人的最高境界,而是一個人道德的最低底線。倘若男方無視自己的道德,通過法律來佔有女方的財產,女方也可以用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不是守法的人,就是一個好人,守法的人也大有人渣所在,正如羅翔所說。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糾紛是靠自己的道德去規范,自己應該去拿什麼,不應該拿什麼,心中都有一桿秤,所以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將自己的道德底線放在首位。
Ⅶ 夫妻分居五年多了.女方想貸款買房怎麼辦
你是哪方?如果你是女方,就自力更生吧,男人可能不再幫助你,除非你讓他回心轉意。另外告訴你,分居五年屬於事實離婚,法院不支持你們的婚姻哦
Ⅷ 夫妻鬧離婚,先上法庭後分居,女方在分居期間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貸款,請問這可以當夫妻共同債務嗎
Ⅸ 分居五年以後女方貸款買的房子只有女方一個人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屬於夫妻共有。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Ⅹ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一直沒有達成共識,現在夫妻雙方處於分居狀態,男方方想貸款,貸款用於男方私用,要求男
在雙方形成離婚事實之前,
所有的簽名,都是夫妻兩共同負責,
你可千萬別上當呀,
法律是認白紙黑字,不認你們的因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