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貸款離婚後能一方承擔嗎
按法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 結婚後貸款離婚後貸款誰承擔
婚後貸款是屬於共同欠貸的,需要共同承擔。但如果是由一方貸款,並且有證據證明貸款,沒有用於夫妻二人婚後開銷的話,應該是由個人承擔的。
拓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貸人,離婚後貸款是主貸人負責償還嗎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貸人,離婚後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夫妻支付寶貸款離婚後誰負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4. 夫妻貸款離婚後誰負責
夫妻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即使已經離婚,夫妻二人還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二人中任何一個全部償還,償還的人依夫妻之間的約定向另一方追償。
5. 夫妻離婚前貸的款,離婚後雙方該如何擔責
在結婚之前夫妻雙方向銀行貸的款,在離婚之後也需要共同償還。這是因為在貸款之前雙方是結婚夫妻的關系,所以財產也是由兩方共同承擔。即使離婚之後也是要由雙方平均分配的,但是也是有特殊原因,如果另一方並沒有經濟能力,所以就不用償還債務。但是需要給出相關的證明,或者其中一方主動承擔債務。
孩子是父母愛情的結晶,但是離婚後如何培養孩子成為了兩個人最大的難題。如果兩人因為工作原因無法更好的撫養孩子,可以交接給第二監護人,就像孩子的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但是如果有能力贍養孩子的話,兩個人應該共同承擔起撫養孩子的義務,不能推脫責任。
6. 夫妻貸款後兩人離婚女方支付寶余期對還款有影響嗎
這要看當時支付寶與其你們貸款到底是共同承擔債務,還是只有一方承擔債務。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簽字承擔的債務,那麼即使你離婚了,這個債務也還是要雙方共同承擔的,也就是說你也要承擔至少一半的債務要進行償還。
7. 婚內貸款,離婚後需要共同承擔嗎
看貸款的用途和配偶是否追認等,比如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或者一方貸款,妻子知道後追認或者簽字,也有的貸款做生意,夫妻共同享受收益的,這些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
8. 夫妻貸款屬於共同責任嗎離婚後要如何分配責任
貸款對於大家來說已經不陌生了,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接觸比較多的便是房貸和車貸,但是除了這類貸款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貸款。夫妻貸款當然屬於共同責任,需要一起去承擔,即使是離婚後也需要共同的去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婚後財產也包括貸款兩個人在婚後的貸款屬於兩個人的共同的貸款,只需要一起去面對和承擔的。夫妻一旦結婚就是一體的,誰也無法拋棄誰,利益都是放在一起的。只要貸款是用在了家庭上,大家都是用得上的就需要兩個人的一起還錢,不能說是其中一方的事情。
離婚也需要體面,不要讓兩個人帶著仇恨離開,屬於雙方的共同貸款主動地承擔就好了。兩個人走到離婚也是兩個人導致的,不要在最後的時候還埋怨對方,這樣會讓婚姻徹底的變得不美好。不管對方是多麼的差勁,都應該為婚姻畫上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