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男方買房,媳婦不讓婆婆住,怎麼辦
婆媳矛盾是千古以來難以解決的矛盾,兩個原本陌生、生活習慣和生活差異很大的女人因為一個男人而相識,要讓像親生母女一樣想出幾乎不可能。
大多數的婆婆不會把兒媳婦當做自家人,比如有些婆婆在家裡看到自己的兒媳婦沒有洗碗而是讓自己的兒子洗,這個時候她就大發雷霆,吹鼻子瞪眼,對兒媳子桑罵槐,如果是這樣的一位婆婆,想必大多數兒媳婦不願跟婆婆同住吧。
二、 讓婆婆住老家。
如果婆媳之間本來矛盾就很多,一見面就開撕的,這樣的兩個人如果住在一起,那家裡每天都會鬧的雞犬不寧。想必男方在買房之前,家裡還是有其他房子的,可以讓男方的母親住原來的房子里,作為兒子兒媳婦的可以時常回去看她。
⑵ 我和老公婚後的房子,有沒有權利拒絕公婆來住
您好,您和老公婚後的房子的產權肯定是你們兩口子的,但孝敬父母是必須的,所以你也不要拒絕公婆居住。俗話說得好: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家人之間有什麼心結還是要多溝通,雙方誤會太多了而得不到溝通疏解會引發嚴重的問題,家也會失去了意義,大家要放下成見去溝通了解對方,這很難,需要智慧,但你們要去做,祝福你們。
如果確實要離婚的話,這邊建議您可以了解離婚的相關情況。
如果你們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話,你們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你們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你們夫妻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你們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如果你們夫妻雙方是訴訟離婚的話,你們夫妻一方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可以證明你們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你們雙方就可以離婚了。
最後,感情是來之不易的,希望您可以考慮清楚各方面的因素,最後再做出決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_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⑶ 買房時婆家不肯出錢,買房後兒媳不讓公婆來住,這事你怎麼看
就應該這樣做,這樣的公婆不想付出,只想佔便宜,絕對不能慣著他們,不出錢就不讓他們住。
⑷ 房子是一方所有夫妻不離婚是否可以不讓另一方居住
要區分你的房子是在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離婚後,婚前的房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登記在他個人名下的,那麼房產歸一方所有。若婚前買的房產,婚後共同還款的,在分割房產時候,取得房子所有權的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
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⑸ 已婚,自己貸款買房,老公說主卧給公公婆婆住,我不想讓就自私、不孝了嗎
我想主卧還是自己住的好啊。畢竟自己的卧室當初是按自己的意願和想法去裝修的,是自己和愛人的小巢啊。這個自私有什麼關系啊。老媽重要,老婆就不重要了嗎?你們把婆婆接來,然後好好的對她,就好拉。
⑹ 我和老公都是單親家庭都有個媽,要准備結婚,不想貸款買房子,可是大家都勸我別跟婆婆住在一起。
真的不能和他媽住一起。寡婦獨子最不能嫁了。你跟老公親密他媽都會吃醋找碴的。生活中更是只顧她兒子根本不考慮你。甚至挑撥你們離婚都有可能。我這話放這,你不信的話和她住一段時間就知道我的話有無道理了
⑺ 我覺得結婚如果夫妻自己買房不跟婆婆住一起就不應該收彩禮對嗎
買房與婚姻似乎已經綁定了,而住在房子里的人,是不一樣的,人與人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是需要捋順的。相關數據統計機構調查顯示,七成女性不願和公婆同住,單身人群購房時注重體驗和品牌,79.53%的畢業生期望租金低於2000元/月,租金占收入三成是畢業生幸福感平衡線。
但是如果家庭條件不允許,比如說沒有多餘房子家庭經濟狀況又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兒媳又一定要分房住的話,確實多少有些不“孝順”了。不過最好搞清楚兒媳為什麼不願意和婆婆一起住,這個才是最重要的,不要一昧的把所有涉及到父母的事情都往孝順上面掛鉤。
⑻ 我們是夫妻貸款房,可以給老人辦理一個房屋居住權么
居住權可以寫個協議。中國現在還沒有這樣的權力。由於在貸款中。所以所有權不會發生改變
⑼ 夫妻倆都辦法貸款買房,讓婆婆幫忙貸的,但是都是我們出錢還貸,離婚應該怎麼分配
不管是讓誰幫忙帶的,但是你們夫妻倆都有還貸的依據,呃,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還的待,那麼離婚的時候這個房子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分。也就是你們要對半分的。他屬於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⑽ 婚後婆婆要兒媳還房貸,兒媳拒絕,婆婆讓兒媳出去租房住的做法對嗎
黃玲自從和李健結婚以來,就過的不是很順利,她有時候甚至覺得是李健把她的好運氣帶走了。但是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黃玲認為,既然嫁給了李健,那就好好過日子,雖然黃玲想得很開,但是有個不講理的婆婆,她的日子也還是過得很心酸。
黃玲離開以後,李健心裡空落落的,而黃玲婆婆也意識到了是自己說話太過分了,而且每天看著兒子魂不守舍的,她也不好受。於是她偷偷摸摸的聯系了黃玲,想要和解,黃玲見婆婆做到了這樣的地步,自己也沒有繼續置氣,然後跟著婆婆回到了家。回到家以後,兩個人和好如初,而婆婆也不再刁蠻,和黃玲相處的越來越好,一家人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