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解釋一下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制度依據
中國銀行的制度依據為:2019年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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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固定利率轉換LPR)合算嗎!那一種比較有利
根據個人對於關於存量浮動利率的轉換原則的了解,以及國內LPR趨勢作為判斷預計,我建議個人貸款轉換成LPR浮動利率,不建議轉換成固定利率。
以上這4點原因就是我個人根據政策,根據未來的LPR趨勢進行給出的建議,我認為把個人存量貸款轉為LPR浮動利率才是最明智的,不建議按照原先基準固定利率來結算利息。
當然話又說回來,每個人的觀點和眼光不一樣,所以每個人的判斷和看法就不一樣,到底是該選擇LPR浮動利率還是固定利率更好?
這個問題誰都不敢為未來給肯定答案,相信未來自然會找到答案,畢竟人生都是賭出來的。但我個人也是轉為LPR浮動利率,所以我認為自己是正確的選擇,現在分享出去僅供大家參考。
㈢ 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我認為選擇加點比較好。具體要根據你自己判斷,就現階段是轉換比較好,現在貸款基準利率為4.9%,2020年2月的LPR為4.75%,換了之後可減少月供。且目前近幾年的趨勢看,利率呈現下降趨勢,,你的貸款還剩6年,6年內利率上漲的概率比較小,換成LPR是劃算的。當然,一旦選定就不能更改,也存在將來較長時期利率上升的風險。
兩種方式選擇,原來還款方式是按照「基準利率+浮動比例」計算,基準利率是可變的,浮動比例是不變的;新的方式是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浮動點數」計算,LPR是可變的,浮動的點是不變的。根據人民銀行〔2019〕30號公告,個人房貸轉換前後利率水平保持不變。按新的選擇你的利率應該表達為:LPR+浮動點。轉換後到第一個重定價日前,房貸利率與原來相同;從第一個重定價日起,房貸利率就會變成「當時最新的5年期以上LPR+浮動點」;以後每個重定價日都以此類推。
LPR是個變動數,對比上述方式,現行基準利率為4.9%,很明顯,判斷未來5年期以上LPR比4.9%高,就可選擇原來的還款方式;反之,如果判斷未來LPR比4.9%低,就可選擇轉換成LPR。
㈣ 收到銀行簡訊說個人貸款要辦LPR定價基準轉換,但自己根本沒有貸過款是怎麼回事
這種很有可能是你所持手機號的前任在銀行辦理過貸款業務;並且簡訊一般會提到對應名字,如果是你本人名字,並且沒有辦理過貸款;那麼一定要去銀行確認情況,不要在手機操作,還有可能是騙子釣魚簡訊。
還沒來得及將自己房貸合同的定價轉換為參考LPR的浮動利率?房貸族不用急了,距離房貸合同轉換的最後期限還有不到20天,五家國有大行今天集體發布公告稱將統一對尚未將房貸定價基準批量轉換。
各銀行公告均表示,將於2020年8月25日起,對符合轉換條件但尚未辦理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
㈤ 個人房貸定價基準轉換 固定利率與LPR哪個劃算
今年3月1日,備受關注的存量個人房貸定價基準轉換工作正式啟動。根據央行公告,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眼看期限將至,到底是選一成不變的固定利率,還是選擇以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基準加點的浮動利率,還在猶豫的客戶必須做決定了。
兩種方式僅一次轉換機會
長期以來,個人房貸利率都是在央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打折或上浮一定比例。根據央行公告,從2020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不再使用貸款基準利率,改為主要參考LPR進行貸款定價。這意味著個人貸款利率也要與基準利率脫鉤,改與LPR息息相關。
對於此前的存量貸款,央行在去年年底發布公告稱,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啟動,原則上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體來說,央行對存量房貸客戶給出了兩個選擇,一個是轉為「LPR+加點」浮動利率,即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二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選擇何時轉換不影響加點數值
據了解,大部分銀行都是在今年三四月份開始轉換工作。受疫情影響,銀行都推薦客戶通過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線上渠道自主進行轉換。轉換工作已經開始了幾個月,現在才選擇轉換的客戶會不會比之前轉換的客戶吃虧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根據央行公告,不論選擇哪種定價方式,轉換時點前後貸款利率不變,都跟原執行的房貸利率一樣。
央行有關負責人此前解釋稱,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至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5年期以上LPR為4.8%)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具體來說,加點數值=轉換前的房貸利率-4.8%。
大部分銀行會批量轉換為LPR
如果客戶在8月31日前沒有主動轉換,銀行會如何處理呢?目前,大部分銀行已經公告將代客戶批量轉換為LPR定價方式。如果客戶有異議,可以在年底前找銀行轉回或協商處理。
現在離批量轉換的統一日期還有一點兒時間,客戶可以在批量轉換前通過手機銀行、智能櫃員機、貸款經辦行等渠道進行自主轉換。需要提醒的是,貸款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根據各家銀行公告,如果客戶參與的是批量轉換,之後又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農行公告稱,如客戶希望撤銷批量轉換,保持原合同的定價方式,可通過相關渠道申請辦理,但是撤銷操作僅能辦理一次。
有業內人士指出,存量房貸此前基本都是以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基準,而LPR形成機制改革之後,貸款基準利率逐步淡化,調整的可能性不太大。批量轉換後客戶如再申請轉回原合同安排,其實就跟選擇固定利率差不多。
部分客戶年內房貸利率可能下調
根據銀行公告,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利率調整日(重定價日),房貸利率保持不變。在每個利率調整日,貸款利率水平將取最近一次發布的相應期限LPR與加點數值之和重新計算確定。此前,我國大部分存量房貸的重定價周期都是一年,重定價日多為每年1月1日或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
據了解,各家銀行對於此次定價基準轉換後的利率調整日規定並不完全一致。六大行中,建行、交行、郵儲、中行和農行都規定利率調整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只有工行的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
對於重定價日是在轉換日期之後的客戶,年內就會執行最新的房貸利率;而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或是在轉換日期之前的客戶,將在明年規定時間進行調整。
舉例來說,如果客戶的貸款發放日是2010年10月9日,在今年8月26日參與了批量轉換,重定價日確定為每年10月9日,則該客戶今年10月9日就會進行第一次重定價,要按照今年9月20日公布的LPR值計算貸款執行利率;如果客戶的重定價日為每年6月10日,也是在今年8月參與銀行統一轉換,則要到明年6月10日才進行第一次重定價,到時將以2021年5月的LPR計算實際利率。如果貸款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在明年元旦重定價時將根據今年12月20日出爐的LPR計算房貸利率。
相較去年12月,目前5年期LPR已下調了15個基點。因此,如果選擇了LPR定價方式客戶近期就要進行利率重定,房貸利率馬上就能下調0.15個百分點。文/本報記者程婕統籌/余美英
支招
如何選擇看客戶對利率走勢判斷
業內人士指出,兩種轉換方式各有優勢,具體如何選擇主要取決於客戶自己對未來市場利率走勢的判斷。如果認為未來LPR會下降,那麼轉換為參考LPR定價會更好;如果認為未來LPR可能上升,那麼轉換為固定利率就會有優勢。
不過,由於存量房貸期限一般最長可到30年,就算提前還款,很多人也需要至少背負10年以上。要准確判斷如此長久的時間里市場利率的走勢,對普通人來說的確太難了。因此,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建議,存量房貸客戶還要根據自身具體情況,以及貸款價格、貸款期限,貸款余額等,綜合選擇更適合自己的利率轉換方式。如果此前的房貸利率價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餘時間比較長的話,可以選擇固定利率,有助於鎖定月供成本,也便於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如果月供剩餘時間較短,貸款余額也不大,選擇浮動利率可能更合適,因為即使LPR出現反轉,也可通過提前還款方式來規避利率風險。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自2019年8月改革以來,LPR共進行13次報價。目前,1年期LPR累計下行46個基點,5年期LPR累計下行20個基點。大部分銀行人士預計,由於未來一段時間LPR仍有一定下行空間,借款人採用LPR作為定價基準(浮動利率)將可能是普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