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銀行貸款,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全額還款么,貸款為死亡一方獨立使用
另一方需全額還款。因為夫妻兩個人共同向銀行貸款,這是共同債務,任何一個人都有連帶償還責任。與錢是誰使用的沒有關系。
❷ 夫妻關系內有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夫妻關系內有貸款,看你的貸款是什麼用途,如果是買房子,離婚後離開家的一個人不用再還貸款,並且得到房子的補償款,而拿到房子的人應該還貸款。
❸ 銀行貸款必須夫妻共同承擔債務嗎
要看貸款的用途,如果是用於家庭開支或者共同生活開支的,就屬於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❹ 銀行夫妻共同貸款離婚女方用還嗎
【法律分析】
銀行夫妻共同貸款離婚時女方是需要償還的。法律規定對於雙方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共同償還,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雙方也可以協商處理共同債務,如果協商後一方願意承擔全部債務,另一方可以不用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❺ 夫妻倆個有一個去銀行貸款的錢是由夫妻共同修還嗎
你好,夫妻兩個有一個人去銀行辦理貸款,如果貸款用途是用於共同花費的話,那麼這個錢是需要夫妻共同歸還的,除非是有證明是其他用途的貸款,並沒有用於共同生活,那麼只需要貸款人償還貸款。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所形成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對外承擔償還責任。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如果夫妻一方舉債,相應債務不是用於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超出家事代理權范圍的,應認定為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
家事代理權,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務與第三人為一定法律行為時相互代理的權利,即夫妻於日常事務處理方面互為代理人,互有代理權。如果一方超出夫妻日常生活經營需要的范圍對外負債,應當認定為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日常家事代理具體包括哪些事務實踐中有一定爭議,一般包括日常用品購買、支付醫療費用、教育費用、日常文化消費等事務。在具體的個案中,是否超過家事代理權要結合借款人家庭資產狀況、生活及經營狀況、出借人之合理信賴、借款金額等因素來確定。
對比,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復》(2014)民一他字第10號文件也認為: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於涉案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整體上看,這類判決數量相對較少,且不同省份之間差異也較大。以借貸糾紛為例,在具體的個案中,法官會綜合考慮借款金額大小、支付方式、借款用途、夫妻雙方的關系、各方的陳述、債權人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各方經濟實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如果有證據證明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應認定為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從整體司法實踐來看,如果借貸金額不大,債務人一方又無證據證明相關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法院將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般來說問題不大。但是如果借款金額過大,且債務人一方有證據證明借款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債權人要求法院認定相關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主張可能得不到支持。
❻ 夫妻共同銀行貸款丈夫進監獄女方要還全都嗎
夫妻既然是共同債務人,丈夫進監獄,妻子就要償還全部貸款。
❼ 夫妻共同銀行貸款,如何還款
以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償債。
❽ 夫妻共同向銀行貸款離婚後不還銀行怎麼處理
按照描述,這就是共同債務,不還的話,銀行肯定會對你們進行起訴的。
❾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是不是用誰的銀行卡還錢都可以
貸款人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