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一方不履行房貸怎麼辦
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未還款的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都有義務進行償還,如果一方的不還款導致另一方也無法償還貸款的話:
首先,可以向周邊的親戚朋友同事等籌措些應急的資金,同時記得要簽借條。這個借條也是夫妻共同債務,要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其次,可以向借你款的銀行提出書面申請,請求銀行為你延長借款期限。
最後,可以將你買的房子進行轉讓與出售,用轉讓或出售的房子所籌得的資金償還貸款。前提是必須徵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後,方可用此方法。在轉讓或賣掉房子後,還款是義務將由新的購買方繼續履行。這種方法要比通過銀行拍賣或者訴訟的方式,擁有更多的主動權,另外,經濟損失也會少出很多。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② 夫妻共同貸款一方不還法院會怎麼判
夫妻雙方貸款一方據為己有,法院一般會平等判決,雙方貸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如果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③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一方一直不交房貸怎麼辦
可以像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我國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果自行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雙方還貸支付的錢和房子增值的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沒涉及到離婚問題,就算一方不還款,另外一方也可以選擇繼續還款,反正以後房子最終分割是根據還款金額和增值部分來算
只要符合其他銀行的貸款條件,都是可以貸款的。 在銀行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④ 夫妻一方不履行房貸怎麼辦
一、收起書面證據:當初還貸在銀行,簽訂抵押合同時,是否有不承擔一方名字,有的話,毫無疑問需要補償你。其次婚後雙方有無書面協定,還貸為兩人工程承擔,若是,則她必須為此負責。
二、婚後雙方有無做過財產公證,若房產權利人定為雙方共有財產,則權利與義務需公平,公證才可。她放棄房產,則你就追不到補償了。
⑤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不還住房按揭貸款該怎麼辦
婚後購置房產的貸款屬於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參考如下法條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⑥ 夫妻一方銀行貸款還不上能影響另一方嗎
看什麼貸款,如果是錢用於共同生活的屬於共同債務,夫妻要一起承擔歸還責任的。如果是經營貸款倒是有可能不一定認定為共同債務
⑦ 婚後倆人有一方不還貸款是應該怎麼分割的
如果為了防止發生這種情況,那麼可以夫妻雙方去做個婚前財產公證,買房的首付如果是婚前個人財產支付也可以寫個協議,但是會有可能影響夫妻感情,但是婚後共同還貸肯定是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也會作為共同財產部分來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⑧ 夫妻一方貸款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會負連代責任嗎
要看是什麼貸款。小額消費貸款,銀行不會在意配偶是否知情或同意。購房抵押貸款,銀行審批時很看重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家庭贍養人口及總收入等情況。已婚的,一定會讓配偶到場並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表示知情與同意。18年前遇到個案例:男人向工商銀行抵押貸款買了一處房產,夫妻兩人住進去了。過後,該男人不還按揭款,並躲開了。銀行上門沒遇見本人,則要求他妻子配合繼續履約還款。她推說不知情(男人借款買的房),以此逃避責任。銀行人當場警告她,即便算你過去不知情,現在給你出示了材料,你該知情了。銀行要處理這房了,既然不知情,是無關人員,請即刻搬離該房屋。沒過幾天,他家就乖乖地還款了。從此往後,該銀行就修訂了貸款制度,強調在借款合同上必須有夫妻雙方的簽字,且當場對簽字過程照相,留下記錄存檔。後來其他的銀行也陸續這么跟進了。
⑨ 夫妻一方銀行貸款還不上能影響另一方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其中一方貸款逾期可能會對另一方產生不良影響:若有一方貸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還貸能力差,從而拒絕貸款。因此,夫妻二人應當按期還款,以保障自己的徵信,不為另一方增添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