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女方父母付首付買房,女方公積金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歸誰
現在新婚姻法規定誰買的房離婚後就歸誰,不過你得有買房證明這個錢是你父母出的。
② 婚後女方父母掏的首付,女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上寫有女兒女婿夫妻兩個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怎麼分配
這個是沒有任何疑問的,首付款是女方的,還貸款也是女方的,離婚後這個房子就是女方的,雖然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跟男方沒有關系的,這可是天經地義的。
③ 婚後,女方父母付首付,小夫妻倆簽字貸款,但是貸款部分都由女方父母和女方還的,房產證還沒辦下來,
回答如下:
貸款的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其證上的名字是依據「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上的名字來確定的。
如果貸款合同上的「借款人」名字是你們兩個人的,或者女方是主貸人,男方是副貸人(共同還款人),辦出來的房產證名字一定是兩個人,不會是某一個人,也不能是某一個人。
現在的問題是房子首付、還款都是女方及女方父母出的錢。在輸產證時你們可以要求此房的產權「按份共有」,如女方90%,男方10%。但前提是男方要同意。
④ 婚後女方父母付首付,剩餘銀行貸款,以女方為主貸,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如果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付首付的那部分屬於女方。
後續還的貸款屬於夫妻夫妻共同財產。
要想女方獲得更多的財產,提供每月還貸款的憑證。
⑤ 婚前女方父母付首付,用女兒公積金貸款,房本是女兒的名字,但是還貸
關於一方婚前財產的問題。現行《婚姻法》將一方婚前的財產明確規定為個人財產。
一是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婚前個人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二是婚姻存續期間,復員、專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對此,《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一)》第19條也明確規定:「婚姻法第18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放心可做婚前財產公證。
⑥ 如果女方父母把婚後每月貸款支付了,離婚還雙方分割嗎
一般來說,如果對方付的貸款
你付的首付
那麼可以按照比例,按照市場價分割
當然,如果完全是一方承擔的
就沒有必要分割了
顯得太過小氣了
⑦ 首付和貸款都是父母付的,離婚怎麼判
如果是單方父母買的,則屬於單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雙方出資買的,按出資比例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⑧ 婚後買的房子,首付是女方父母支付,貸款是夫妻共同承擔,離婚是怎麼分配
男方的房產首付款時其父親所出,該房產如果是婚後所買,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有特殊約定。
這種情況下您可要求對房產依法分割,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男方應進行補償。 法院判決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是按照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成長的原則。十周歲以上的子女,法院需聽取其本人意見。小孩判給一方的,另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准為固定工資的20%-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⑨ 婚後購房,由女方父母付了首付款,房產證登女方名字,之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按揭貸款,那離婚後該房產如何分
在雙方都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的情況下,女方父母的首付款算作他們給女方個人的贈與,你無權干涉,剩下的部分按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⑩ 我父母付的首付,我和我父母一起還貸款,女方沒有出任何錢,她們卻要求寫上她們的名字,是出於什麼目的
目的已經很明顯了啊,就是要求寫上女方名字,這個女方也有房子的產權了。
現在嫁女兒很多都有這樣的想法。倒不是女方想搶你的房子,只是為了給女兒多一層保障。畢竟男人隨著資本的積累,在婚姻關系中會越來越有利。女人則不同,女人最大的資本是年輕和美貌,這些是會隨著時間貶值。
所以一般女方都會提些要求,心理會覺得穩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