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離婚丈夫銀行有貸款,妻子也簽字的,但沒有用於共同生活,妻子要還嗎
需要還。
向銀行借款期間因為還是夫妻關系,而且還是共同簽的字,所以在這期間所欠的債務是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如果銀行找不到丈夫,那麼這些債務還是要妻子來償還的。如果要離婚的話債務也是平分的。
離婚後財產歸一方所有,銀行不同意塗銷另一方的貸款關系,根據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關系,銀行是可以向夫妻雙方共同追償。
如果雙方均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進行拍賣抵押房屋清償貸款。如果已經離婚,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1)夫妻離婚丈夫的貸款不知是什麼時候貸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㈡ 如果離婚男方有貸款女方不知道怎麼辦,女方要承擔嗎
如果女方不知道,無需承擔。
共同債務必須具備兩個特徵:
一是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二是為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
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6、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債務的認定:
1.首先應推定一方的借款為夫妻共同借款;2.如果一方能後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為個人借款則認定為個人借款;3.如果一方能夠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此筆借款沒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則認定為個人借款。
㈢ 夫妻離婚,銀行有貸款,是兩個人一起貸的,有我的簽字,丈夫願意一人
離婚時可以協議約定共同債務由一方償還,但對外不能對抗債權人。意思是銀行可以向你催款,你償還債務後有權向前夫追償。
㈣ 老公在銀行貸款了老婆不知道,現在知道了離婚了,還有關系嗎
這屬於婚後財產糾紛有關系的,如果婚前或是離婚後肯定沒有關系,但如果他不把這筆算進來你也不需要承擔。如果他要追究你們是要共同承擔這筆債務的
㈤ 問,夫妻現在離婚了,在沒離之前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 在銀行貸款,這筆款用丈夫還嗎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銀行貸款離婚後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擔債務需要分情況。
如果貸款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貸款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承擔。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㈥ 夫妻離婚後,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女方有責任償還嗎
夫妻離婚後,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利用你們離婚前簽字的公職貸進行的貸款,關鍵是看你們有簽字是否在有效期內,有有效期內,你就有義務還款,離婚時應收回此簽字條,祝工作愉快。
㈦ 夫妻到離婚地步丈夫在銀行貸款,怎麼做,妻子不受牽連
㈧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負債,夫妻協議離婚,歸妻子的房產要被執行嗎
夫妻一方欠下的債務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之下那麼法院就會把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來進行執行,夫妻續存之後不管是那一方所欠下的債務那麼都需要共同來處理,對於另一方如果有證據來證明的話,就可以不用為其承擔。如果能過證明,該房產為妻子的婚前財產的,則不能被強制執行。
㈨ 夫妻倆未離婚前,男方在銀行貸了款,離婚後,女方是否要負責還貸款
夫妻倆未必婚前男方在銀行貸了款,雖然離婚了,因為這是在婚姻期間所產生的貸款,女方也有責任負責還貸的。
㈩ 夫妻離婚前男方貸的款 女方一開始不知情 ,後來女方知道後離婚 ,離婚後還需要夫妻一起償還嗎
那要看貸款用於什麼地方了,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了,如果能夠證明是男方個人借款的話,是屬於他個人的 債務,女方不需承擔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