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以子女名義貸款買房,房子歸誰
不管誰出錢或以誰的名義貸款買的房,只要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歸誰所有。
㈡ 父母買房子,子女有貨款,還可以幫還貸款嗎
有錢就可以
㈢ 父母的房子賣給子女能做貸款嗎
父母的房子要是有產權房,賣給子女就能夠去銀行貸款的。
㈣ 給父母買房子,子女還貸,可以嗎算二套房嗎
你父母具備在武漢買房的資格嗎?具備就可以買房,但是只能以他們的名字貸款或全款。如果以你的名字貸款,那房產證就是你的名字,不會寫成你父母的名字,那就是二套了。還有種可能,就是房本上寫你和你父母仨人的名字,等貸款還清後,再把你的名字去掉,這樣房子就變成你父母的名字了。這也是二套。
㈤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房子是按揭的,這樣好嗎
兩種辦法,一是直接寫你的名字,這樣避免你父母百年之後,你還要繳納遺產稅;二是直接寫你父母的名字,好處是可以明缺了你以後結婚後房產所有權的歸屬問題。
個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一次性付款,並且寫你一個人的名字。
好處壞處都是相對的,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根據自己情況選擇吧
目前誰需要房子,對你們一家人來說並不是問題,因為不論房子所有權歸誰,一家人都可以住在裡面呀!
如果寫了你父母的名字,再加上你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是你父母和你共同共有這套房子,影響就是:「以後你父母百年之後,房子會有一部分作為遺產,那麼你就應當就這部分遺產繳納遺產稅」沒啥其他壞處,多交給國家一些錢而已。
㈥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為共同還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㈦ 如果是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忙還貸款嗎
一、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以提供滿足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