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婚後可以申請個人貸款嗎
你結婚之後
你們的貸款
就是夫妻的貸款
分開之後貸款也需要分割的
㈡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結婚時貸款未還清,怎樣成為個人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照婚姻法關於婚前財產方面的規定,有婚前財產之說,只要目前有法律認可的證明如產權證是個人的名字或明確說明書在婚前購買的房產,可以公證也可不公證;
婚後如女方幫忙一起還貸款,這個時候房子未還清的貸款應屬於共同財產,除非你抓緊進度,婚前還清。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㈢ 銀行放貸款期間結婚,會影響貸款么
如你配偶收入證明、徵信等沒問題的話應當可以成功貸款,比你自己貸下款的成功幾率高!
㈣ 想咨詢下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嗎
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只要符合銀行相關貸款政策就能貸。
㈤ 結婚後一個人能貸款嗎
只要有可以抵押的房子等等,就可以辦理貸款了
㈥ 婚後可以個人貸款嗎
夫妻雙方除非在婚前就約定好,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沒有約定的,在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個人貸款,屬於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六)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㈦ 想咨詢下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嗎
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但是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