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買房父母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
新婚姻法規定
婚前買房,房產權歸首付款登記人所有!
結婚後如果雙方共同還貸或者動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產權人應通過協商或者通過民事訴訟返還當事人!
也就是說如果婚後你們夫妻沒有還款。房產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希望可以幫到您!
拓展資料
新婚姻法婚前買房的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Ⅱ 男方父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條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綁架,不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該自己的還是自己的。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部分,就是首付20%15萬,歸男方所有,沒有任何問題。另外這15萬的房產增值部分也歸男方所有。
婚後財產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資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該部分產生的房屋增值,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產權證姓名:
寫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資,無可厚非。但是寫了三人,則大家都有還款義務,而不是有男方個人或者你們家庭出資。特別是如果你要考慮到主張權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資證據,因為這部分屬於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 如果寫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證明,表明擁有房屋產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關鍵記得:不寫你名字也不影響你對該房屋擁有產權,當然將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你不能主張房產,只能要求現金補償。
至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問題:
夫妻雙方婚後的所有收入沒有特別約定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他工資還房貸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屬於雙方義務,權益共享,義務均等。 至於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費屬於贈予性質。從理論上講可以公正只給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現實。
本人律師,第一次回答網路問題,碼了這么多字,希望你能滿意。
Ⅲ 婚前買房,男友父母的公積金貸款,名字是他父母的。
沒
Ⅳ 男方父母拿首付,婚前貸款買房直接寫雙方的名,怎麼操作
住房婚前簽署合同支付首付,又是女方一人名字。所以,住房產權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女方一人所有,
女方需要歸還男方爹媽婚前出資款項,
女方需要支付給男方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可以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手印,一式三份,兩人一人一份,民政局備案一份。
如果有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依法起訴維權。
Ⅳ 婚前男方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你們的沒有出現下面這種所謂贈予你們夫妻的話,就是屬於男方的財產,不進行
分割,
,
如果是婚後夫妻一方父母所贈予的房產,但是沒有明確指明或者只說贈予給是夫妻的,那麼就是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而根據《婚姻法》中解釋三的第七條規定,在婚後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而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就應當認定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若由雙方的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並且將產權登記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則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當事人有另外的約定的則除外。
如果在婚後得到的繼承或贈與是在沒有說明的情況下,那麼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就應進行財產分割。如果家裡老人去世後並沒有留下遺囑,那通過繼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繼承,則繼承而來的房產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家裡老人有遺囑說明的,那麼該房產就只屬於丈夫或妻子一人,則在離婚時就不用分給對方了。
如果是贈與的話那也是一樣的,如果在贈與時沒有加說明或是贈與合同上只說給夫妻的,那麼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加有說明的那麼這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給對方。
而實際上,贈與是跟繼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於得到財產的方式不同,贈與是在合同成立的時候或是交付的時候同時生效的,而繼承則是在被繼承人死後才生效的,還有就是被贈與人跟繼承人的范圍也不一樣。所以因此得到的份額是不一樣的。贈與時得到的份額是一個人的話,那就直接是個人財產了,那麼離婚是不會分割的。
以上就是有關婚後父母贈送房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還有贈送的房產在離婚後如何分割的問題的內容了,相信您更加了解到了離婚的那些事要怎麼解決了。
Ⅵ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
婚後共同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應補償女方所還貸款一半。
Ⅶ 婚前他父母貸款買房 婚後他父母還貸 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
您好!我國法律規定,房產證是確認房產歸屬的唯一合法有效證據。婚前他父母貸款買的房,婚後他父母還貸,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就足以證明該套房產屬於他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當初口頭承諾該套房產是給你們買的,那是因為你們是夫妻。如果你們離婚,夫妻關系不再存在,房產給你們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口頭承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們離婚,作為他的前妻,是得不到該套房產半個平方米所有權的。謝謝閱讀!
Ⅷ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Ⅸ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再貸款買房算二套房嗎
只要
房產證
是男方家長的名字,沒有男方的名字,夫妻再買房,就是第一套房的
如果有男方的名字,
那麼再買房,就是第2套的了。
Ⅹ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么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但是前提是需要經過男方和他的父母的同意,因為加了女方的名字後,財產就有女方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