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離婚,我買房父親做我共同還款人,房產證必須寫上他的名字嗎
不需要,其實你們只要在公證處公證了這個房子最後歸您,法律上的問題就已經解決了。
❷ 現在的房子是我的名字,現在打算結婚可是還有貸款但是房子是父母住也是他們還,要是萬一離婚了算共同財產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為保險起見,最好還是簽定婚前財產約定~!
❸ 結婚前父母買的房子,還貸的也是父母,房產證寫的我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產證是你們登記結婚前,還是結婚後拿到的?
房產證在婚前拿到說明是你私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那時候還沒妻子呢;
婚後拿到的話可能就是共同財產,除非能證明房產實際出資人(或者還貸人)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即便是婚後從父母處過戶到你名下的,那也是你父母對你本人的贈與。這種情況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❹ 結婚前雙方的父母共同出錢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結婚後兩人一起還房貸,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應該屬於婚前財產,理論上是屬於男方的,首付按父母出資比例(當然要有出資依據),婚後還貸女方要是有還款依據的話還可以有部分錢,要是沒有依據就屬於男方的
❺ 婚前買房,有房貸,房產證上是父母名字,婚後這房子屬不屬於共同財產
不屬於共有財產。
1,婚前買房,房屋證為父母名字,婚後夫妻居住的,房屋所有權屬於父母所有。
2,婚前買房,房屋證為父母名字,婚後夫妻居住的,後期房貸由夫妻償還的,房屋所有權屬於父母。房貸款及產生升值部分收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3,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❻ 婚後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的房子,但是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
領完結婚證以後才買的,就算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沒註明分配比例將視為平分
不過只寫男方名字,離婚時產權是歸男方,女方得到的是經濟補償
就是說男方繼續住房子,女方需要搬走,得到的是房屋價值的一半
父母在子女婚後付的首付,如果沒有聲明是單方贈與,將視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
就是說,只要男方父母沒有簽協議聲明那部分首付是他們只贈與自己兒子的,就被認定為是他們贈與你們夫妻二人的,照樣會有女方的一半
除非買房時做了約定,協議寫清有關房產的分配比例和出資比例,若沒有什麼約定協議的話,婚後買房是平分的
❼ 男友結婚前是他父母在還貸款 結婚後想要我和他一起還貸款 房子不是男友的名字 我應該還貸款嗎
他們跟你分心眼,你還不明白么?結婚的時候,就應該寫你老公的名字,卻寫成他們的名字,怕你們有天不過了,離婚你得不到任何的財產,如果你老公想讓你們自己換貸款,你跟他說,把房照換成你老公的名字,或者你跟你老公一起的名字!
❽ 男女雙方結婚,房子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貸由父母來還,但是房產證上面名字是男方和女方的,請問
如果房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當時默寫的一般般。因為即使是父母還貸,有寫父母的名字,也拿不出什麼證據來證明,這個房子是父母的,所以那隻能在家裡看了。
❾ 婚前男方父母買的房子但只付了首付,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結婚後夫妻共同還房貸,房子歸誰
歸男方父母;但如果能拿出歸還貸款的證據的話,可主張夫妻共同債權
❿ 婚前女方購房和父母共同還貸,婚後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如您所述,婚前購買的且登記在您名下的房子,屬於您婚前財產,該房屋所有權屬於您,結婚後與男方無關。
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您的名字後,屬於第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