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公積金可以買幾套房
用戶的個人公積金賬戶,最多可以申請貸款買2套房,當第三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中心會拒絕放貸。而且用戶首套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採用基準利率申請房貸。到了第二套房,仍舊用公積金貸款,那麼貸款利率會上浮。
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利率要優惠一些,如果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建議優先申請公積金貸款。
㈡ 一個人用公積金貸款先後購買兩套住房
銀行對於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需具備的條件: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並在申請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所以,如果你把第一套全部付完,再買第2套時就可以再公積金(組合)貸款;第1套沒付完就不可以,但第1套使用的是商業貸款不影響第2套同時用公積金。PS:我自己就貸過一次公積金後還清,三年後第二次公積金貸款成功,所以對於這個政策特別地研究過。
㈢ 一個人能貸款買兩套房嗎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中確定了二套房認定標准:一個人可以同時貸款購買兩套住房的,有貸款的二套房可以再貸款,只不過首付高,利率高。
購房者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如果貸款未結清,按照最新政策,將執行二套房政策,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50%,個人住房轉讓免徵營業稅的期限由購房超過5年(含5年)下調為超過2年(含2年)。
一、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已利用公積金貸款或者商業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申請房貸,將視為第二套房。
二、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只要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人,在各個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沒有住房貸款業務正在發生,並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都可以獲得相應的批准。
三、購房者只要不欠銀行房貸(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貸款尚未結清,您將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㈣ 一個公積金可以同時貸款兩套房子嗎
一個公積金不能同時貸款兩套房子,
而且公積金使用次數是有限的。
還貸款的時候是要從公積金賬戶扣款的,
不可能發生重復扣款,
所以不可能同時還貸兩套房子。
㈤ 一個人的公基金可以買幾套房首套房是商業貸款,買第二套房時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三套房停止放貸,具體咨詢12329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㈥ 一個住房公積金可以同時貸款買兩個房子嗎
不可以同時貸款買兩個房子。
買房人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如果第一套住房選擇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在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時,只能選擇商業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㈦ 假如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一個公積金可以貸款幾套房子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不是說可貸幾套房,是可以貸到多少錢,你公積金交得錢多就可的多貸出點來,一般最低檔交的話,個人出144元,單位交144元可貸出15萬左右,利息是3.25,商業貸利息是5個多點,所以公積金貸款是很劃算的,有得多貸你就多貸點。
㈧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兩套房子的嗎
公積金可以貸款購買二套房,但是有相應的規定,必須是首套房貸款已經結清,以下是詳細的政策條件。
為支持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的規定,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
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二、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三、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