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個人突然去世了,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應該由家人還嗎
一個人突然去世了,其欠款不一定由家人償還,但只要家人繼承了其遺產,是需要償還欠款的。如無人繼承,則其債務由其遺產進行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1)自己欠貸款死了需要父母還嗎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
❷ 如果貸款人去世,欠的錢怎麼辦,還需要父債子還嗎
作為子女理應還款的。繼承人應已從被繼承人處可以分得財產額為限,對債權人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繼承人想要繼承財產,那麼他就需要資產、負債都要一起繼承。如果不繼承就不算,通過遺贈撫養協議繼承被繼承人財產的,不對債權人承擔還款責任,因為遺囑撫養協議的權利人通過給對價取得的權力,不再對第三人履行義務。
當然,也有比如像其他的特殊情況。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特殊情況,最典型的比如說,由於因為某種不可抗力的因素,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房屋倒塌。那麼這種情況下是否還用繼續還款呢?當然用,因為房屋只是用來貸款的,用來貸款的房屋不論是否存在,都是不影響債務的償還的。當然,這種情況是比較少見的。這也是主要取決你是否是繼承人,是否繼承了遺產。
❸ 銀行貸款人死了,家人還要還了嗎
1、 由自然人擔保的貸款:在貸款人申請貸款,其親屬或其他的第三方機構簽訂了連帶還款責任合同,銀行會讓擔保人履行相關的擔保義務,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所剩下的欠款;
2、 在無任何第三方擔保的情況:貸款人選擇房屋抵押貸款方式,在逾期時間達到半年後,銀行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訴訟,拍賣所得款優先用於還貸。如果貸款人親屬在其死後代為還款,在貸款全部還清後,其家屬可辦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記。
3、 貸款人無抵押貸款:如果貸款人選擇無抵押貸款,即沒有第三方的連帶責任人也沒有抵押物時,這筆貸款不用償還。
拓展資料:
一、 配偶償還責任
對於配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是否應該承擔債務責任,這就還得從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說起。夫 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為了獲取共同的利益所產生的,也就是說,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借錢,並不是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雙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是夫妻雙方。 如果夫妻一方的債務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產生的,那另一方就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相關證據證明另一方的債務是個人行為,並不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為了共同的利益,那就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現實中在採集這方面的證據有一定的難度,因此這條法律規定也是常常被人所詬病。
二、 子女償還責任
中國有句古話說"負債子還,天經地義",那是不是說父母死亡了,所遺留的債務必須有子女來償還呢?這個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三、 繼承人的償還責任
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受限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從這個法律條例來看,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責任是根據其繼承的遺產價值來定的,繼承人在遺產價值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超過遺產價值范圍的可以自由償還,也可以拒絕償還。
❹ 欠了很多貸款錢,還不上了,死了會找家裡人要嗎
拖欠欠款無法償還,在債務人死亡後,其債務從債務人的遺產中扣除償還,也可以由債務人的財產繼承人來進行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4)自己欠貸款死了需要父母還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❺ 貸款人死亡,直系親屬需要還款嗎
一般是需要的。
1.借款人死亡之後,其尚未償還的貸款,一般擔保人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有親人為該借款人擔保貸款的話,那做擔保的親人在借款人死後,就要為其償還欠款。而若是沒有擔保人,那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說,借款人所欠貸款,要由其遺產來償還,遺產償還完欠款後剩餘部分,再由繼承人來繼承。
2.繼承人在繼承了被繼承人的遺產之後,就有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如果不繼承遺產,那對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就沒有清償義務。不過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責任。比如某借款人欠款1百萬,其遺產價值80萬,那就可以用遺產償還其中的80萬,而剩餘的20萬欠款,繼承人可以不用還,或者繼承人自願還也行。而關於繼承人的順序,法律界定,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大家還要注意,如果借款人生前所欠貸款是和他人一同申請的話,那即使借款人去世,共同還款人也依然有還款責任,需要繼續償還欠款。而若是既沒有擔保也沒有遺產,那銀行和貸款機構通常就只能做壞賬處理了。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❻ 銀行貸款人死了,家人還要還了嗎
父債子還,天徑地儀,家人當然是要還了。
❼ 問一下大家如果死了之後欠下的銀行貸款需要家裡人還么
不一定。但是銀行會直接起訴直系親屬,如果有證據表明直系親屬並沒有從貸款中受益,而是借款人本人使用的,就會免除直系親屬的責任。反過來說,如果直系親屬從貸款中收益了,那就必須償還債務。
❽ 如果人死了,欠的貸款父母需要還嗎
您好,遇到這種情況,分為一下幾種解決:
1.如果貸款人有配偶,而且當初借款獲得的利益是滿足夫妻雙方共同的需求,則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是夫妻雙方。
如果夫妻一方的債務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產生的,那麼另一方就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但是,夫妻之間有一方可以出示證據證明另一方的債務是個人行為,那麼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2.子女償還。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3.繼承人的償還責任。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責任。
以上結論可供參考,歡迎追問。
❾ 欠銀行的錢如果本人去世了是不是家人必須幫其還清
1、家人是指誰
很多人一說起家人,不自然的就特指夫妻和子女。誠然,這些都是直系親屬,但在債務問題上,夫妻和子女關系差別很大。
如果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某一方從銀行借的錢,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那這算是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借款人去世後,作為他(她)的配偶,是有義務繼續還錢的。
但如果借的這些錢沒有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活著的一方能夠證明這筆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於與自己無關的地方,那這筆借款將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相應的也就不需要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比如夫妻一方私自跑去銀行貸款,然後用於賭博。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銀行在放貸的時候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到場簽字的原因。
除了夫妻關系外,子女是不作為共同債務人的,所以子女也是沒有義務償還債務的。除非子女作為債務擔保人或在貸款時明確作為共同債務人,這種情況下子女是需要繼續償還的。
相應的,子女如果是債務人,如果沒有明確是共同債務或有債務擔保,父母也不作為債務人,對債務同樣沒有償還的義務。
2、本人去世債務怎麼還
首先需要確定當事人名下可用財產,在這方面的法律已經比較健全了,具體的就不多說。然後看這些財產夠不夠還貸款,如果夠,就從這些財產里扣除用於還貸款的金額,剩下的財產,再按《繼承法》由盯關繼承人繼承,如果不夠,先以還債務為原則,繼承人將無法繼承當事人財產。
這些事情也不是銀行出面就可以解決的了,需要經過法院判,只有經過法院判決的,才有最終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當事人名下沒有什麼財產可用於償還債務,那就等著銀行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好了。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且配偶願意繼續償還債務,那也就不涉及債務追繳之類的事情了,按期償還就可以了。
3、有個前提
這里其實有個前提,在最後補充一下,以上所說的兩點都是按法律辦事的前提下,如果你借的不是銀行的錢,如果債權方不完全按法律規定的辦,而是尋求其他社會方式,那肯定也就不受上面所說的債務人限制了,而是所有與當事人相關的真系親屬可能都要遭殃。